关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关系是什么
医疗纠纷时,医院会通过找关系让鉴定机构的专家写偏向医院的报告吗?
医疗圈子小,医院势力大。而且现在大多数医院行政管理层自己都极不规范,因为涉及到专业知识,很多外部行政监管都停留在表面。所以医疗鉴定医院去找人,很常见。我们一般都是要求去外地医疗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费事是费事点,但是能排除合理怀疑啊。
医院是否找关系不知道,但是我经历了2次医疗事故鉴定,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都是荒唐的、阴险的、伪科学的。
患者急诊入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当班医生因为玩忽职守,急查化验结果出来3小时没有及时查看,导致完全性误诊和漏诊,病人病情危重没有被及时发现,在此基础上还全部用禁用药,导致年仅45岁的男性入院不到4小时就命丧黄泉这一铁定事实与证据。
在江苏省医学会鉴定过程中,我问病人出现危及情况为什么不处理?院方说采血时可能存在误差,导致化验单结果异常!这样轻描淡写地解释一下,病人的命没有了。
鉴定结论指出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没有详细询问病史;对疾病危重性认识不足;对异常化验数据未分析未处理;患者右下肢剧烈疼痛伴烦躁不安未做相关检查等等。鉴定过程指出了这么多过错,最后来一句这些过错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患者死于疾病的自然转归(脑梗塞),事实真相是患者急查颅脑CT、MRI均不支持脑梗塞,急查化验单结果、临床症状体征无一项支持脑梗塞,就因为患者有高血压病史。
发生了攀枝花沙布以及淮安过期疫苗事件之后,我更进一步认识了部分医生(所谓的医学专家)丧尽天良、丧心病狂、丧家丧魂的嘴脸,说真的,我不缺道德、也不缺人性,只缺一把捍卫死者尊严的枪。
相关部门总以为是帮助当事严重失责的医生或者医院,殊不知是彻底害了他们,科学、事实、真相以及死者的冤魂不会放过这些披着羊皮的狼长期混迹在各大医院的。缺少对生命的敬畏,连一个死人都不能让他们产生同情心,可见他们是如何对待生命的。
每天都有不可预料的事情发生,发生事情后采取的态度和方式才是关健。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是咱们老百姓最原始的心态。
鉴定专家连最基本的病例书写不规范这个表面上大家都能看到的过错都鉴定不出来,请问还能鉴定什么,我儿子患者入院已呈休克状态,但是急诊医生连休克都没有诊断出了,符合执业医师水准吗,二个小时只对患者挂退烧水,没有任何经常治疗用药,后来孩子突发神志不清经过简单的抢救无效死亡,急诊到死亡三个小时,这是明显的休克没有及时诊断治疗而导致孩子进入了休克不可逆期而死亡,南京医学会的专家鉴定结果是:患者入院时已呈休克状态,医生只给与了补液治疗,没有积极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抗休克治疗有欠规范,医院在诊疗过错中存在过错,由于没有做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现根据现有的资料无法给出鉴定结果,也无法鉴定医疗过错跟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无法给出鉴定结论。我只想问专家,我们没有尸检你知道,医院只提供了一个病历,一张死亡时成直线的心电图单子,其它任何资料和影像都没有,你明明知道鉴定不出结果,你还接什么鉴定申请啊,你可以拒绝鉴定,我们报警要求警察出面封存监控视频都被销毁了证据,医院不存在毁灭证据的过错吗,一万块钱拿的开心吧,你的德呢,你的职业操守呢
看了很多人的答案,多数认为会存在医院与医学鉴定部门勾结。在他们看来,医院出钱贿赂评审专家,在加上一些私人关系,医学鉴定一定会偏袒医院。
实际情况这种偏袒的作用微乎其微。
从鉴定专家的角度讲,同为医生会对其他同行存在感情上的认同。但是他们也只是在一些模棱两可的情况下给出有利于医生的意见,在原则问题上不会偏袒的。比竟专家组不是一个人,而且是随机抽取,如果自己的意见与其他人出入很大而且讲不出道理的话,鉴定专家也是要负责任的。很少有人会用自己的前程为别人做嫁衣。
从医院领导角度讲,钱是医院的,不是自己的。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是必然的,只要事故发生率和赔偿金额没有显著提高,不出现大范围群死群伤事件,不出现政治事件,赔点钱不是大事。犯不上为了这点钱犯错误,搭人情。毕竟给鉴定专家送礼也不是一件容易事。首先专家是随机抽取,而且保密的。想弄到名单就是一件麻烦事。其次,送礼专家也不一定敢收。
有很多人说医患关系中,患者是弱势一方,处处收压制。真不知道这些人到底了不了解实际情况。现在医疗官司是举证责任倒置,医院要证明自己无过错。证明无过错要比证明有过错难多了。在现在的医疗官司中,就算医生无明显过错,也会扣上“沟通不够”“没有高度注意”的帽子,适当赔点钱。实在找不出错,医院还得处于人道,给予患者补偿。
不知道是我想的太简单了,还是有些人内心太阴暗了。这个社会存在阴暗,但是绝没有到暗无天日的程度。奉劝喷子们,要做有文化、高层次的喷子,不要做无脑喷,会被人看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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