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动态 2025-08-03 21
今天给各位分享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对生效的判决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吗?
  2. 最高法权威发布|以后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来管?
  3.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做出畔怎么样的决定?
  4. 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5. 行政诉讼的请求应该是几个?
  6. 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是啥?
  7. 国有企业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生效的判决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吗?

根据中国法律,对生效的判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生效的判决是指经过上诉程序或者裁定程序,判决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高法权威发布|以后提起行政诉讼哪个法院来管?

行政诉讼案件将来的趋势是由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这些法院较少受地方政府影响,铁路法院是典型的跨行政区划法院,但仅仅这些法院不足以办理日益增多的案件,所以,还会制定部分法院跨行政区划进行集中管辖,也就是异地管辖,法院系统的最终想法是建立自成体系的行政法院系统。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做出畔怎么样的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

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答: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政诉讼的请求应该是几个?

广义上的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法院对其请求做出与之相应的确认、给付、形成这些具体的判决)。而下一的请求仅仅指原告向被告主张的法律上的利益。

因此要说行政诉讼的请求有多少种,这个可以是无数种,只有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影响或不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只要当事人认为影响就有权提出行政诉讼,至於请求像什麼恢复原状、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 诉讼的形式就有3种,即:确认之诉,变更之诉,给付之诉。

可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是啥?

可诉之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因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可划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后者一般指行政机关发布可反复适用之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所以B不多。但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可在诉讼时一并要求审查。

可诉之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指外部行政行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具有可诉性,所以A不正确。

D错误在于国家行为不仅限于行政行为,还有其他诸如立法、司法等行为,当然不全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

国有企业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当然可以,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只要认为行政机关某种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当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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