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金吗
伤残员工和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受到工伤进行伤残鉴定,有伤残级别的员工离职有补偿金。没有进行鉴定或没有评定上伤残级别的没有补偿金。如A和B两人都受了工伤,A进行了伤残鉴定并评定了级别,那么A离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伤残级别给予A一定金额补偿。反之,B没有进行伤残鉴定或没有评定上伤残级别,B离职是就没有补偿金。
工伤后职工自愿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工伤职工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5——10级的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解除合同,是否可以活动经济补偿金,与普通劳动者无异。在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定过错情形下,主动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但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5——10级的,主动解除合同,从工伤保险的角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可以反悔吗?
感谢提问,欢迎关注京益律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达成的协议,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的,在司法实践中会认定为有效。
如果劳动者同意单位提出的补偿方案,如果无法证明单位有上述情形,会被认定为有效。并且,劳动者作为成年人理应对自己签字确定的书面材料做出常理的解释或者预判,要反悔没那么容易。
所以,如果真要签署补偿协议,签字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谢邀。题主提出的问题,要从两个方面来解答。
一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胁迫或欺骗劳动者签订有失公平的补偿协议,劳动者是可以反悔的。可通过诉讼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该协议,重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偿协议,维序合法,劳动者是不能反悔的。协议一旦签字生效后就必须执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低于法定标准,是否有效?
先给你个肯定的回答有效的。
首先,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至于具体的补偿金额,因为是协商解除,所以可以不参照劳动法条文的规定,必须按照什么去核算。你可以比劳动法的高也可以比劳动法规定的低。只要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公司加盖了公章,那么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视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当然如果你能够举证在协商的过程中,公司采用了欺诈或者胁迫的手段让你签订了协商协议,那么法院才会不认可这个协议的真实性,你才有可能获得法律规定的补偿金。但是,要告诉你这个举证非常难!!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金吗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