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种情况下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在多少日内办理退工手续?
-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单位解除合同,单位能强行解除合同吗?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哪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在多少日内办理退工手续?
劳动者解除合同,正式离职之时用人单位就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解除合同协议书(适用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15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单位解除合同,单位能强行解除合同吗?
根据多年的实操经验,第一合同到期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前提是到期。但是你合同未到期,是需要协商解除,强行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工作年限1年补偿1个月*2)即使如你所讲没有违纪违法,公司就简单粗暴旷工开除你,你可以拿到1.5*2=3个月,这个是最大利益。
现在公司协商给你N+1=2.5个月。这中间有0.5个月的空间。
但是你要去一裁两审(时间成本接近2年)裁决或判决你胜诉的前提才能拿到最大这利益化的0.5个月,并且即使你胜诉你了,公司不执行,你还得走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另外公司有手段下套让你违纪,结果是没有补偿。或者走不胜任工作,调岗等等(制定艰苦的考核标准)你自己也难受,你还没有主动权,公司解除你也是N+1(提前通知1个月,还只有N的补偿).所以综合评估,接受公司条件,让公司多给你一个月找工作时间,就多一个月五险一金,大家好聚好散,纠缠下去并不能利益最大化。为了一口气不值得。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哪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和哺乳期,不能以任何方式方法辞退员工,员工生病疗养在两年之内不能上班的,单位也无理由辞退员工。
员工在单位工作受过工伤,对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单位也不能辞退员工,所以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员工,用人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
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单位不赔偿和补偿的,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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