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安全责任书如何书写
我是车间主管,老板让我们签主管跟员工的安全责任协议书,出了事,我要担责吗?签这个有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的看法是你最好不签。
首先,在企业单位,公司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次,车间主管的工作职责主要是生产责任,所谓“安全”责任只是依附在正常生产上的极小一部分,只要不违背工作程序规定等,一般不会有意外的。第三,老板让你跟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不仅无法可依,而且是毫无道理的,你也不是法人代表,有何资格与员工签订?签订后一旦有事,合同内容如何落实和保障?因此,我认为此举是你的老板在自作聪明,试图转嫁责任。当然,即使签了,也不是合法的合同协议!公司要求员工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合理么?
不是必须,但一但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将被处罚款。从安委会或安监局的角度来说,这个责任书是必须签定的,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或地方性法规规定必须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但是一但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由于没有签定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不明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安全生产条例,要对企业处以十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任书明确了全年安全责任目标、职责,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持企业安全稳定运行。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安全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制度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具体要求。扩展资料:企业各级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地方政府在每年制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度时的附加规定,是政府命令地方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监局进行的强制性任务。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好处:
1、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和目标管理及考核的需要;
2、实现安全责任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需要;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体现;
4、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天候管理机制的全面落实;
5、单位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
责任书要在三级教育培训后,真正进入工作岗位第一天签订。进入工作岗位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的第一天就算刚入职,但还不算真正进入工作岗位。
不管签订不签订,不管什么时候签,其实在出现事故之后,该书没有法律效应,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各级凭一张责任书是无法规避责任的,毕竟安全生产企业是责任主体。但是相应责任人都会受到处罚。 对于安全管理部门来说,要求各级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是履行了工作职责, 如果未要求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属于未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出现事故,要付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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