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2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解雇怎么赔偿
买了社保没签合同开除赔偿多少半年?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老板又不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老板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该程序是专门为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效果很好,不用交任何费用;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时效问题。申请劳动仲裁的,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证据问题。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同事、工作证,工作服都可以。
这类问题需要相关的劳动者保留好自己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的证据。在解除劳动关系后,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经济赔偿,根据了劳动用人单位未进行相关的劳动合同签署这一违法行为,要求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买了社保,没有签合同,也是证明了你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了。如果你被开除,首先要看你有没有违犯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不违犯法律的制度)。如果你违犯了,没有一分钱的赔偿。如果你没有违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并支付工作期间每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单位和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在公司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还需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反之则有。(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用于规范公司全体成员及公司所有经济活动的标准和规定,它是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具体化。公司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任何人、任何部门都必须遵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入职18个月公司未签合同未交社保,现公司辞退我,该怎么办?
员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员工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及赔偿金。你千万不要主动离职,要按正常流程的话,公司是要先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然后给你开一个辞退通知的东西。要公司辞退你,而不是因自己原因离职,然后你拿着这个可以去仲裁了。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双倍工资,从入职起第二个月开始
没交社保的话,你这边要考虑下,可以要求补交社保,但是个人的部分也要自己交,公司只出个人的、
然后没社保的话,你要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就需要收集你的证据: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然后向公司所在的劳动仲裁申请~ 申请书可以自己写,或者去那边写。找个网上模板看看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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