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医疗事故(无医疗事故证明)

法律动态 2025-06-29 2
无医疗事故证明解析:
  1. 伤口没处理好渗血是医疗事故吗?
  2. 手术做的不干净算医疗事故吗?
  3. 交通事故无医保怎么办?
  4. 病人住院时,医院检查出病人患上乙肝但未告知,算不算医疗事故?

伤口没处理好渗血是医疗事故吗?

在处理伤口时,若伤口没有得到适当处理并且出现渗血的情况,这可能会被视为医疗事故。然而,具体是否被视为医疗事故取决于伤口处理的具体情况、医护人员的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标准。如果您有这方面的担忧,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和医疗咨询以了解您的权利和选择。

手术做的不干净算医疗事故吗?

这个可以算成是也可以算成不是.因为在手术前签了手术同意书.看里面的条款是否包含这条.不过你的确可以在该医院的医疗纠纷中心反映此事.叫他们赔偿损失.也可以上告有关部门.

交通事故无医保怎么办?

交通事故没有医保怎么办?交通事故是不能用医保来报销的,必须去找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去赔偿报销,或者自己参加了商业保险可由商业保险来赔偿医疗保险,只负责疾病和无责任人的意外事故。所以交通事故不管有没有医保,都不能从医疗保险中报销费用。

病人住院时,医院检查出病人患上乙肝但未告知,算不算医疗事故?

病人住院时检查有乙肝,却未告知,不属于医疗事故。

虽然不属医疗事故,但危害可大了,因为乙肝如果不及时治疗,病情慢慢延伸,发展到肝硬化,更甚的是乙肝会传染,他是传染源,跟他有亲密关系的人没有采取预防措施,有可能也感染等,所以医院千万要注意,不能疏忽大意,给別人造成危害!

当然不算

老百姓总有一个错误的观念,就是认为但凡是医院,或者是医务人员出现了医疗差错,都是医疗事故,这是完全不对的.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医疗事故是怎么定义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我们发现了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两点,一是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违法违规二是对患者造成了人身伤害.

患者被检查出来患有乙肝,而医生不告知,最可能的原因有三个,一是由于工作疏忽导致,并没有发现乙肝传染病的检查单子,属于工作失误(除检查期间为窗口期),二是因患者或家属要求,对患者本人或者家属进行隐瞒病情三是因为患者患乙肝病毒与此次住院目的无关,或者与此次所进行的治疗没有明显关系,当然,原则上来说,这也是不对的,需要对患者基本告知义务

传统的医患模式中,医生对患者乃至整个医疗活动都具有着绝对的权威,由于医学知识的专业性及复杂性,医患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等的,来医疗模式也是在不断的变化着的,患者的知权意识不断觉醒,医患关系从原来的家长制到现在的共同参与,患者的知情权是在一般的医疗活动中,医生需要把与医疗行为相关的病情,风险措施替代疗法告知患者及家属,患者理解思考后做出决定。

不过在现实的医疗制度行为下,双方对告知事实发生与否往往存在争议,为了尽可能杜绝这种情况,患者在住院期间,一般会被要求签入院须知,上面会列举患者目前所患疾病以及下一步治疗措施。

如果患者坚持医生没有履行告知义务,需要请医调委,医学会进行仲裁,仲裁后如果成功的话可以,要求医生对你进行适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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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评论:首先就这个标题{病人住院时,医院检查出病人患上乙肝但未告知,算不算医疗事故?},我的理解是不算医疗事故的,如果您在检查过程中因为检查仪器或是器材造成了感染,算做医疗事故。

个人分析:对于您的情况最多算做医疗差错,而且其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是因为检验时的错误,报告单的错误,或是因为病人家属有意隐瞒病人病情等等.....都不可而知,需要进行调查才能判断,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这两者是有很大差别的.

这样也太矫情了吧?

上医院打个喷嚏就叫医疗事故?人们都喜欢把医疗意外和医疗过错以及医疗纠纷统一叫医疗事故。事故可以讹诈到钱,国人国外大叫“警察杀人啦”估计在国内练就的一身本领。

乙肝作为传染病,查出来只能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机会方式私底下告诉病人,作为个人隐私,医生不可能敲锣打鼓到处宣扬。而患者也不一定能够接受现实结果,这需要适应过程,况且在沿海地区,乙肝是常见病。

一例呼吸衰竭的老头,在三个成年人家属见证下急诊救活了又在住院时死了。一直不在现场的病女说20年前着人还好好的一口咬定被医院杀死了,跟医院打了将近20年官司。病女羞愧死了。

耳背老人,医生告诉他得了乙肝,说了几次就是听不到,耳边大声说了一下,骂医生讲太大声,投诉医生态度不好……

首先,请大家别动不动就往“医疗事故”上靠,医疗事故的认定有相应的规定。

构成医疗事故的要件是,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失,造成患者损害后果,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患者的损害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病人住院时发现自己患了乙肝,这个乙肝是病人原来就有之前没有发现的呢?还是住院以后感染的?这个很重要,但问答里面没有具体说明。实际上,有些病人就是原来患了乙肝自己不知道住院以后做检查才发现的,这怎么能怪医院呢?

如果是住院期间感染了乙肝,可能有以下途径,病人在住院期间使用了未经严格消毒被乙肝病毒(HBV)污染的医疗器械引起的感染;还有就是输血,如果输入了感染HBV的血液和血制品,也会导致感染乙肝病毒。

第一种情况,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使用在病人身上导致感染,是很严重的医疗事故,如果再加上不告知病人(侵犯患者知情权),那是错上加错,必须严惩。

输血导致的感染,前提是血站提供的血制品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乙肝病毒的检查存在一个“窗口期”,这段时间即使感染了乙肝病毒也是检测不出来的,这是属于“无过错输血感染”的责任划分,即,医和患双方都没有过错,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例是按照“公平分担”原则,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和血站给予患者一定的补偿。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即使医院赔偿了,但并不构成医疗事故。

当然,无论是哪种情况,病人患了乙肝而医院不告诉病人,都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造成后果,医院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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