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层级(法律效力层级由高到低)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的效力层级有哪些?
我国法律体系效力层级是有高低之分的,最高的是宪法,其次是法律,然后是行政法规。《招标投标法》是法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是法律的下位法,效力低于法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是对《招标投标法》的细化和补充。
法律体系中等级最低的是?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体系的等级指的是法律效力位阶。所谓法律效力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
最高的法律是宪法,其次是法律,再是行政法规,再是地方性法规,最后是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法律体系中法的范畴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规章在法律效力层级上最低,分为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省级、设区市级政府制定。
法律效率层次由高到低的排序?
我国法律层面一般有4个等级,法律(含宪法)、法规、行政规章(含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立法法》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是有效的, 但它们之间有效力等级之分。目前,我国已制定了二百四十多部法律 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组成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他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七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