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

法律动态 2025-08-11 5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的知识,包括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 土地买卖合同无效,对土地溢价部分如何赔偿?
  2. 公家占用私人土地一亩按多少赔偿?
  3. 四川省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土地买卖合同无效,对土地溢价部分如何赔偿?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公家占用私人土地一亩按多少赔偿?

可以要求赔偿。

协商不成的需要评估土地及地物的价格,具体方法的申请评估鉴定公司评估。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四川省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对于这几项费用的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是这样规定的: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具体使用分配办法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说明,但是《物权法》第59条有明确规定:应当以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征收每亩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均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

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征用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关于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