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协议离婚的手续
申请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办离婚需要的手续: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1、带上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经过30天冷静期后,确定要离婚的,再次前往婚姻登记进行离婚登记。
2、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登记离婚: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后结婚证要上交吗?
办理离婚时,原结婚证不需交回。协议离婚时,民政局办理完离婚发放离婚证,并在原结婚证上盖上“双方已离婚,此证已作废”或“注销”的作废戳,有这个戳再加上离婚证就表明已经离婚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另外还要求带本人两寸照片两张。
协议离婚是到任意一方民政局都能办理离婚的吗?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两个人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要多长时间?需要什么东西?
1、男女双方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或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如果在订立该协议的时候,存在欺诈、胁迫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受损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反之,不存在上述情形的,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财产分割条款或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不包括抚养权归属的约定,该约定对双方不具备约束力
在该协议履行过程之中,随时都可以发生取得抚养权一方,综合条件下降,另一方综合条件上升,本着给未成年子女更好的成长环境的原则,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达成一致的,可以随时变更,达不成一致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子女的权益
作出对子女最有利的判决
2、双方自愿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置的,双方的应当依法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1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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