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什么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与违约金能否同时适用?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是不同的概念。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一方因违反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金额不固定。
赔偿损失的目的是让受损害方能够恢复到违约前的经济状况。
违约金是在合同中约定的一种固定金额,如果一方违约,需要支付给对方作为违约责任的一种补偿,不需要证明受损害方是否真实遭受了实际损失。
赔偿损失和违约金通常不能同时适用,因为它们的性质和原理不同。
当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时,违约方只需要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不需要另外支付赔偿损失。
而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主张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因此,在解决合同违约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使用赔偿损失还是违约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的违约金等全部损失,什么意思?
“包括但不限于”是合同中关于违约条款的常见表述,意思是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第三方的违约金这三个明显表述的费用,除此之外还有因为违约行为产生其他费用造成的损失也都包含在内。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的表述,任何因为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都计算在内。
合同违约金及损失赔偿可否同时主张?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不同的适用情形
1、只约定违约金
(1)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也就是说,在此种情况下,不能在主张违约金的同时,一并主张损失赔偿,而是只能请求增加违约金。
(2)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约定违约金略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时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主张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2、同时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合同法》第112条规定表明,赔偿损失与其他违约责任方式可以并用。而从实际审判实践中来看,违约金是弥补损失为主,惩罚性为辅,一般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的总额不超过全部损失的百分之一百三是可以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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