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低
非转农的征地补偿?
只要你的户口已经迁回,成为正式农业户口(田地有分配,30年不变)的村民,拆迁时你就可以与其他农业户口的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的赔偿待遇。
你要获得征地补偿的法律依据,你可以告诉有异议的村民,他们能够得到赔偿的法律依据就是你的法律依据。因为,同一个村的村民是依拆迁时的人口数和实际承包土地数进行赔偿的,享受拆迁待遇的人,是不分新的老的大的小的。
户口不在农村,村里土地被征用了,会有补偿款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一般来说,户口不在农村,说明你已经不属于农村人了,那么你不属于农村,在农村相应的一些权益没有了,在农村的土地也是没了,所以肯定是没有补偿款了。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就要看土地权限是多少年,改革开放以后土地权限一般是30年,如果是这个政策之后,你的户口不在农村了,还是可以享有土地使用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话,你的土地被征用,补偿款还是应该给你。
以上也是我结合村里的情况说了一下自己的理解,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看你们当地的实际情况,希望能帮助到你。[碰拳][碰拳]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老家征收的情况来分享一下,但是各个地方的政策可能会不一样,所以该回答仅对合肥地区,仅供您参考:
1、户口不在农村,但是依法拥有承包土地和宅基地房屋的情况下,我们这里的政策是按照祖居户认定,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身份,所以征收时有补偿的。
1)、我就是这种情况,城市户口,村里有房有田。因为90年代初,合肥大建设发展,就利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用货币的方式购买城市户口,也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捐资户”。
2)、我母亲的情况是当年因为乡政府政策,在村里搞企业,然后根据税收情况,免费办理了“农转非”户口,也是户口不在农村,但是有房有田,征收时也按照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等同。
2、户口不在农村,村里没有土地和没有房子,那么肯定视为非集体经济成员,那么土地补偿款里安置款您是肯定没有资格享受的。如果您在该村流转了土地用于经营,那么该土地上的青苗费和您所配套地上附着物应当获得补偿款的。
3、户口不在农村,村里没有土地但是有房子的话,那么您是房屋产权所有人,那么可以依法享有地上房屋拆迁后的补偿。不享受失地社会保障。
以上是根据我们合肥的政策回答,可能地域不同,政策不同,所以具体情况应当咨询征收土地的主体单位咨询补偿安置政策。
这个问题的回答是很残酷的,你的户口不在你所在的村子了,你村上的土地被征用了,你是没有补偿款的。
不管怎么说,土地都是属于农村的今天财产,农民的土地只是承包合同,你可以承包农村的土地种植粮食或者种植油菜这种经济作物都没关系。就算像现在出现的这种,很多农村人在城市买了房子,户口由于各种原因迁移到了城市,让承包的土地出现了严重的抛荒,村上也没有把土地收回去。这个因为土地还在承包期之内。
而村里土地被征收的这种情况不同,以前农村土地被征收要先把农村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2020年为了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率,把这条规定改成了,农村土地征收只要超过80%以上村民签字就行了。农村土地一征收代表农民手中的土地承包期自动作废。那么土地就属于农村集体的了。
那么问题就来了,土地征收的是当地农村集体的土地,而你的户口不在当地农村了,代表你不是这个村子的一员了,你当然没有补偿款了。
你这是碰到村子的土地征收,就算是你们村子的土地没征收,等到你家土地承包期到期,你的户口没在当地农村,你家土地也是一样会被村子收回去的。2020年土地新规中规定的,农村土地在原有基础上,承包期再次延长30年,是对于那些户口在农村的农民说的。户口不在当地农村的人不享受这次政策、
农村户口有农村户口的福利,城市户口可以享受城市户口带来的福利。有舍有得,天道循环。得到什么就要失去什么,这很正常的。
我是高华,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人,现在致力于家乡的发展和建设。喜欢讨论三农话题的朋友,请点点关注,我很乐意和大家讨论各种三农话题,谢谢大家!
村委会说征地补偿款要截留30%,是真的吗?
谢邀!村委会说征地补偿款要截留30%,是真的吗?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 村民肯定想:本来是我的钱,村委会凭啥要截留?
现在,很多农村都开始征地、或者流转土地了,土地被征或者被流转之后农民就有了一份保底的收入,这个确实非常不错。但是现在很多村子的土地补偿款或者流转费要被村委会截留一部分,这很多村民就不愿意了,本来是给我个人的钱,你村委会凭啥要截留?但是,小焦想说的是,村委会保留一小部分征地补偿款或者土地流转费,如果程序合法的话这个是合理的,并没有什么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为啥村委会保留一小部分征地补偿款或者土地流转费是合理的。
第一,壮大集体经济的一种方式。现在很多村子为什么特别愿意或者说特别希望村里的地被征收或者是能流转,首先是希望村民能通过土地征收和流转进一步增加收入;其次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壮大集体经济,这样村里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的运行费用就不用愁了。这两点,国家政策是支持的;
第二,全体村民有权决定费用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一级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村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也就是说,对于村里征地款或者土地流转费,村委会在村民会议(也可是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分配方案保留一部分的。但是多少钱这个是各村村民会议决定的,不一定是问主所说的30%。
其次,我们来看看村委会保留一小部分征地补偿款或者土地流转费有啥用。
第一,用于村内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很多村子一谈到修路、通自来水、收垃圾费、收治安费就头疼。为啥?申请不到上级拨款项目,向村民收钱又不好收,所以这路就没办法修,水就没办法通,垃圾清理、治安就可能成问题。如果村里有集体经济积累,那村里就可以用集体资金来完成这些事情,村民根本一分钱都不用出,多好的事?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很多村子并没有多少集体经济积累,所以这个还是比较难实现的。
第二,壮大集体经济,后期可能会分红。很多村子为啥要壮大集体经济?除了前面说的要实现村里“有钱花”以外,更多的是要让村民得到实惠,让村民能在集体经济种获得红利。如果集体经济壮大,那后期给村民分红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不管是从道理上来讲还是法律上来讲,只要程序合规,村委会保留部分征地补偿款或者流转费是合理的,村民不应只看到眼前利益,更应该看到长远利益!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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