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的三期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法关于三期的规定)

法律动态 2025-07-01 2
劳动合同法中的三期是什么意思汇总:
  1. 女员工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吗?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有哪些?

女员工三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吗?对三期女职工的保护有哪些?

1、三期女职工在知道自己处于三期的情况下,仍然提出辞职。

2、三期女职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单位规章制度制定流程合理合法,同时必须提高告知。

3、三期女职工触犯刑法,被判刑的。注意是刑法,不是其他一般法律法规。

4、其他情况,如以前的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等。

《三期》女职工在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关系: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2、采用欺骗行为订立劳动合同;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5、同时与别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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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指的是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在三期中女职工受到《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这是国家倡导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从法律法规制定中的具体表现。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特殊保护三期女职工。但是,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未强制规定三期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三期女职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相对来说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是她们受相关法律法规的倾斜保护,二是她们有可能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形式要求恢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三期女职工存在重大的过错,行政执法部门有可能认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由此带来一切后果。

既然三期女职工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和爱护三期女职工,不让三期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岗位;不延长她们的劳动时间、不安排她们夜班工作等等;这也是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这样的单位会受到全体职工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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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女性职场人都会陷入这么一个误区,那就是她们普遍的认为“三期”就是女性员工的保护伞,只要怀了孕,那么即便她们犯了什么错,单位也不能那他们怎么样。而她们之所以会这么想的原因就在于《劳动合同法》的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中一条刚好就是:女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确实,我国法律为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提供了强大的保护,然而法律是公平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开除劳动者的约定也不仅仅只有第41条和第40条,其中第39条也有明确表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