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劳动关系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为什么要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确认劳动关系存在是劳动仲裁的基本条件,否则就是民事关系只有到法院起诉。
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是: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申请确定劳动关系被劳动仲裁驳回.打算向法院起诉.怎么写诉状?
1、劳动争议仲裁委收到申请书后逾期不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没有出具,可以找仲裁委要不予受理通知书;
2、劳动仲裁委不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把仲裁申请书改成民事诉状,并把证据中加入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即可;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阶段已经确认劳动关系 公司可以去法院起诉不是劳动关系吗?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公司与你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公司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仲裁庭有关确认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就没有生效。最终需要由法院通过案件审理,来确认你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单位可以起诉,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应该是不可以的,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后,必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必须仲裁前置后才起诉。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企业与员工就劳动关系进行仲裁应该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的仲裁决定,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属于最终裁决。在仲裁阶段属于仲裁程序尚没有全部完成,任何一方是不能再就同样的事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等仲裁程序全部完成并向双方下发仲裁决定书后,不服仲裁决定的一方 在拿到决定书的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起不是劳动关系的起诉。
劳动仲裁委认定劳动关系单位不服怎么办?
首先需要看你的仲裁裁决书是否属于一裁终局裁决,就是裁决书最后一段。如果是一裁终局案件,那么单位不能起诉,只能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撤销裁决,如果不是一裁终局裁决,则可以十五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所作出的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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