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摘要是什么
医疗事故分为几级?攀枝花“遗腹三块纱布”事件是一级甲等事故,意味着什么?
先回答题主问题,但重点在后面!没耐心的请直接翻到最后看结论。
医疗事故分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其中 一级甲等:患者死亡。
一级乙等:患者重度残疾。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级医疗事故又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分为甲、乙、丙、丁、戊五个等级。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四级医疗事故没有细分。一级乙等医疗事故至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相当于伤残等级一至十级。
但是我想在这里强调一下,医疗事故的等级是根据对患者的损害结果来评定的,与责任的大小没有关系!
医疗事故的责任划分另有标准: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在一般的医疗纠纷案件中,医疗事故等级和医疗责任划分都是要同时进行评判的,而媒体往往只喜欢关注前者,但实际上后者才是重点。
比如像上图这种“轻微责任”的判例,在相当多的案例种,几乎等同于没有责任,只不过是为了安抚患方而和稀泥而已。
具体到攀枝花的这起医疗纠纷案,案情相当蹊跷。许多医疗大V都分析过,没有人能解释一个妇科手术,纱布是如何进入患者肠道的,而且还是肠道上段。甚至有人提出纱布是患者自己吞下的猜测。
患者的最终结局是死亡,鉴定为一级甲等事故一点都没有争议,但是这起事故中患者的损害是否由医院的过失造成,医院应该对事故承担多大的责任,上面的问题没有解决,就不可能有答案。
不管怎样,医院急于息事宁人,主管部门也乐于看到事件赶紧平息,家属只要拿到满意赔偿,这件事最终可能只会不了了之。
一级甲等事故,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你的看法是怎样?欢迎留言讨论。
欢迎关注郑医生百嗑,每天学习实用健康知识。
感谢邀请!四川攀枝花遗腹3块纱布导致感染,之后4个月后病人全身器官衰竭死亡,间接因为医疗事故死亡,被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肯定是有道理的。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事故分四级,主要是根据损害后果来划分的。只要构成医疗事故,就说明医疗机构肯定存在过错,而一级甲等只能说明这个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十分严重,造成了患者死亡的结果。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承担多大的责任,还要可看过错参与度,而不是只要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都会承担全部责任的。
首先,感谢悟空问答的邀请。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一级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以及其他后果的。
四级医疗事故中,一级医疗事故又分为一级甲等、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分为,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丁等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分为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丁等、戊等医疗事故;以及四级医疗事故。
攀枝花剖宫引产术后肠腔发现三块纱布事件,最终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最严重的医疗事故。
这个责任认定是没有问题的,按照医疗事故的定义来看,这家民营医院的医务人员在给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做手术竟然把纱布遗留在了患者的肠腔内(违反诊疗常规),且患者的死亡也是因为遗留的三块纱布导致患者肠梗阻,腹腔感染,最终肠腔破裂导致患者死亡,患者的死亡与医务人员的过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性质恶劣,被认定为最严重的医疗事故也是咎由自取。
那么,对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相应的责任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首先,要赔偿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交通费、陪护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费,等等。
卫生行政部门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攀枝花纱布事件,涉事医院已经赔付患方近一百万元,主管部门吊销涉事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相关责任人的执业证,暂停当事人执业活动6个月,等处罚,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人命关天,切莫等闲视之。
讲述医患故事,说出你的“医”声,请关注:麻醉超人钢铁侠。
交通事故医疗中的20%自费药是什么,保险不给理赔吗?
指的是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医疗事故介绍人用承担事故吗?
医疗事故介绍人不用承担事故责任。医疗事故是医院在给病人治疗过程中造成的事故,导致患者出现伤残的情况,造成伤害的有的是医生的医术欠佳造成的,有的是意外造成的。但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医院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医疗事故与介绍人没有关系,介绍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医疗事故科主任受到什么处罚?
为强化医疗纠纷处理力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制度本规定。
2、行政处分的范围。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含见面的医疗费等)超过十五万院的重大医疗纠纷,或该术额未超过十五万元,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或村镇显著差错等的其他医疗纠纷,经学术委员会讨论同意,适用本规定。
3、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科室(病区)的重大医疗纠纷,涉及到的科室(病区)主要负责人共同承担行政处分责任。
4、行政处分的承担原则,应根据以下条件区别对待,合并执行:
1)、医疗纠纷的过错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两类
2)、医疗纠纷的责任比例,分为轻微责任、次要责任、主要责任和完全责任四种
3)、医疗纠纷的伤害登记,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分一、二、三、四共四级。
5、对技术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3个月以内的暂停执业处分,对责任事故的医疗纠纷主要责任应当给予3到6个月的暂停执业处分。暂停执业去期间同时应根据《医院医疗治疗安全告诫谈话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告诫谈话,对当事人暂停手术和处分权,由医务部、护理部与医疗安全管理科,会同人力资源部,报请院领导批准后,安排专科培训。
6、轻微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对其主要责任人或科室科员处以批评教育、扣罚奖金、取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年终取消评选优秀的资格,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7、次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六条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人处以延缓晋升、晋职等处分,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口头警告。
8、主要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七条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人处以高职低聘,撤职等处罚,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莒南县书面警告。
9、完全责任的医疗纠纷参照伤害等级,科员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对其主要责任处以调离原岗位,聘解乃至开出公职等处罚,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10、24各月内连续发生2次或2次以上重大医疗纠纷的,应在原行政处罚基础上从重处罚,并给予6各月以上的暂停执业处分。
11、对医疗纠纷行政处罚及其分责、性质、责任、登记、赔偿、整改等全过程存在争议或需要协调的,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12、违反法律的移交或申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医疗事故罪的认定摘要是什么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