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聘协议签订后可以请求赔偿吗

法律动态 2025-08-25 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解聘协议签订后可以请求赔偿吗的一些知识点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1. 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公司同意赔偿了,但是让我先签离职再给我赔偿单子,合理吗?

这是公司设的套,你若按他的做了,十有八九你拿不到赔偿,但是你不按他说的做,那就只能走司法程序,如果公司耍无赖缠讼,等判决结果生效估计得两年多,仲裁-一审-二审-驳回到一审-二审-再审-或者信访-出结果,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转移财产,剩个空壳公司,你还是拿不到钱,没办法,法律是那么规定的,加上执法者的主观性,这都是有可能的,要不怎么那么多老赖公司?

所以,合不合理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能拿到钱离那个公司有多远走多远。

最后还是谈判协商,在协议上写清楚,此协议有效的前提条件是公司同意支付赔偿款,如果公司未支付赔偿款此协议作废。同时写明一式两份,公司和你各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公司的这种做法明显是不合理的。公司同意赔偿的前提是让你先签离职协议。但是你一旦签订离职协议,则证明你是由于个人原因,自愿离职的。在你自愿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离职协议一签,单位很有可能反悔你给予你相应赔偿。如果单位不支付相应赔偿,由于你签订了离职协议,即使你提起劳动仲裁,由于离职协议的存在,你也很有可能获得不了相应赔偿了。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况:即使你签订了离职协议,也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一)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如果单位存在上述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却依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所以,建议你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我是阿凯律师,欢迎关注阿凯说劳动法,了解更多劳动法知识。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在离职前你跟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用单位已经同意给你补偿的话,你要明确一点,就是否留有证据,比如说有录音啊或者是视频啊,或者是有公司给你书面的承诺,那在这个情况下的话,你去先签这个离职单,我认为是问题不大的。

如果说,你没有掌握以上的相关证据的话,用人单位口头上答应给你经济补偿,但实际上你没有拿到任何的书面材料或者证据来证明公司是同意了给你补偿的情况下,你先去签这个离职协议的话,那么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风险在于:公司可能会反过头来不承认之前跟你达成一致给你补偿的承诺。这个情况下,如果到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层面,那么将以这个书面的证据为准,那就是以这个离职单为准。实际上,就变成是你自己提出离职。在这个情况下,对你来说就比较被动。因为员工主动提离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综上,不建议你先签离职单,存在一定的风险。

那你清楚了吗?如果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点击关注。

站在公司的角度是合理的,站在你的角度你有风险,所以,不合理。你们之间缺乏信任了。如果不是缺乏信任,这本来就不是事,就如同购物时先付款还是先给东西一样。本来就是可以同时办理的事情,现在搞得谁先签字谁有风险。

我的建议是:

如果离职协议各项条款都达成一致,只是你需要签离职手续就可以拿到赔偿结算单,而你怕签了离职手续后对方反悔,你不妨在以下办法中二选一来做:

第一,你在离职报告单上注明相关内容,然后加一句话:“离职赔偿金一共__(填具体金额)元,在签离职报告单的同时,公司将离职赔偿金一次性结算给本人,否则该离职报告单无效。”这样,这个离职报告单就是附条件的文书,公司不给你钱,你就没离职。

第二,请一位你和公司都信得过人,作为担保人,公司的离职赔偿金结算单和你的离职报告单一并交给担保人,再互换,双方都没有风险。

但愿能帮到你。祝你顺利离职,早日找到新的岗位!

OK,关于劳动合同解聘协议签订后可以请求赔偿吗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劳动合同解聘协议签订后可以请求赔偿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