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

法律动态 2025-08-30 1
今天给各位分享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非法辞退员工要赔付几个月工资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如果7年员工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辞退是否需要赔偿7个月工资?

如果7年员工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辞退是否需要赔偿7个月工资?

这个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结果也不一样,下面老魏谈谈自己的看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种,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何为重大损害,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行业特定的和普遍认知的规定来说。

第二种:员工虽然工作失误,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较小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合法的,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二倍经济补偿金即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无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均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按照过错大小,予以适当赔偿,一般在30%左右,不超过50%。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红哥观点」员工犯错误导致公司受损失,而被辞退,公司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关键要看公司的受损程度,如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则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受损达不到重大损失标准,那么公司就是违法辞退,就要支付双倍赔偿!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过失性辞退,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个重大损失如何定义?从经济损失来说,公司规模大小不同,决定了重大损失定义的不同,比如给公司造成了5000元的损失,对实力强的公司,根本就不值一提,但对规模小的私人公司,可能就是半个月的利润。从法律角度来讲,比如安全生产法规的事故级别认定办法的“较大损失”、“重大损失”、“巨大损失”的标准,刑法中的关于刑事责任担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也有相应的认定标准。

因此,对于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事先约定损失的额度、认定方式和相应的处理方式。如果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违法了法律法规,不仅仅是被公司辞退,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名义,辞退员工的处理方式。

  1. 员工认同公司的辞退理由。公司的损失,员工承认应由自己承担,对公司的辞退没有异议,那就好办,不用给员工任何赔偿,直接办理离职手续就行了。

  2. 员工不认可公司的辞退理由。员工认为给公司造成损失不属于重大损失,那么就需要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法律机关来对这个损失进行认定。如果被认定为不属于重大损失,且公司也没有相应的认定重大损失标准的管理制度,那么公司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因此,员工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辞退,不是用不用支付7个月的工资,而是要么支付14个月,要么一个月都不用支付。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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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员工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辞退是否需要赔偿7个月工资?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公司的制度是怎么约定的!

1、若公司对员工犯错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有制度规定(达到什么条件可解除劳动关系),员工造成的损失达到公司制度规定符合辞退条件范围,公司辞退员工不需进行补偿;(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有相关规定)

2、 如果员工造成的损失未达到公司制度关于符合辞退条件的范围,或公司没有“造成损失可辞退的”制度规定,就算员工犯错也不能辞退,需继续培训教育、换岗,不符合再辞退。若直接辞退,可视为属公司原因解除合同,双方达成解除协议需补偿7个月的工资标准。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我的回答可帮到你,若需帮助,可关注+私信!

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工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剩余部分工资低于当地的基本工资,要按照当地的基本工资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仍然需要赔偿,具体赔偿数额应当协商确定,如果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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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听,每天学一点劳动法

7年工龄与单位要求员工赔偿7个月工资,两者毫无联系!从来没有类似的规定,现实中即使有这种情形也是无效的。

如果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中有类似的约定,相当于违约金,是无效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得很清楚,除了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否则单位不能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

当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如果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保密约定,或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但是,这些损失不能事前约定!而且限于直接损失。

至于员工在工作中犯错,单位要求员工赔偿的限制条件就更严格了,譬如员工的过错不构成故意也要构成重大过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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