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

法律动态 2025-09-02 6
今天给各位分享哪些行政机关具有强制执行权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3. 行政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4. 环保局有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话,行政机关就相当于放弃了这个权利。如果行政机关再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肯定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已经过了时效。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决定,且现已超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

当事人主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缺乏法律依据。对于涉案建筑,应当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再次进行过处罚。

当事人如认为他人所建房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可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涉案房屋是否违法进行立案处理,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决定后,视情形再行依法维护其自身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强制包括以下六项: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有哪些是怎么规定的?

在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中,法律除了规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外,其他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对于以下措施,行政机关有权作几项或全部,但对于某此种类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环保局有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环保局是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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