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吗?
- 是不是合同只有面签才算生效?
- 开发商和物业签的合同现在业委会成立了合同还有效吗?
-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与保险责任开始之间的关系?
- 在没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情况下保险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 合同签订50年有效吗?
是不是合同只有面签才算生效?
并非如此,合同的签订无须双方当面签订。一方先签时,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为合同签订完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开发商和物业签的合同现在业委会成立了合同还有效吗?
开发商和物业签的合同在业委会成立后仍然有效。因为,在业主入住前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期是到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的物业公司进驻时结束。所以,尽管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但没有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原来的前期服务合同仍旧有效。
业主委员会成立了,并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就失效了。
《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对此做出了特别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开发商和物业签的合同在业委会成立了之后,合同还是有效的。业委会成立了,是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和义务的,并不影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
如果签订的合同对业主有影响,因为会发现之后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对不合理的内容进行修改,但合同还是有效的。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与保险责任开始之间的关系?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的开始之间的关系如下
首先,被保人的健康状况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核并且投保人完成缴纳首期保费的情况下就说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了
其次,保险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合同生效,一般都是次日凌晨生效
第三,从合同生效开始保险公司就开始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了,但是并不是说生效之后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就会马上赔付,一般来说医疗险有30天的等待期,意外导致的没有等待期,意外险没有等待期,重疾有90到180天的等待期,要过了等待期之后发生相应的情况,保险公司才会赔付
在没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情况下保险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在没有附加条件和附加期限的情况下,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的犹豫期过后生效。保险合同有十天或者十五天的犹豫期,每个险种不一样,这几天内是可以反悔的,可以撤销合同或者退保,一旦过了犹豫期,证明客户已经同意了保险产品,从那天开始就生效了。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签订50年有效吗?
无效。最长不超二十年!有的合同得看规定来算。
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租赁不能超过20年2、可以签三份合同,分别是20年、20年、10年;第一份合同中加一个条款:对方承若愿意以XX价格把房屋租赁给你方50年,或者单独出一个该公章的承若书说明承若出租50年;
第二、第三份合同分别设置成附条件生效合同,条款注明:XX合同到期之日起XX日内双方未书面提出不继续租赁的,此合同于XX日生效,对方若违反XX承若致使本合同无法生效的应承担XX责任或支付违约金XX元3、把对方愿意租赁50年的意思表示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并在合同中注明你方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前提是基于对方的此承若(意思表示),这样20年合同到期若因对方变卦出了问题,可以追到对方4、这里面涉及到法律风险的承担,让你们单位的法务或法律顾问给你们拟合同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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