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哪些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哪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经济性裁员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和哺乳期,不能以任何方式方法辞退员工,员工生病疗养在两年之内不能上班的,单位也无理由辞退员工。
员工在单位工作受过工伤,对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单位也不能辞退员工,所以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员工,用人单位都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单位解除合同,单位能强行解除合同吗?
根据多年的实操经验,第一合同到期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前提是到期。但是你合同未到期,是需要协商解除,强行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工作年限1年补偿1个月*2)即使如你所讲没有违纪违法,公司就简单粗暴旷工开除你,你可以拿到1.5*2=3个月,这个是最大利益。
现在公司协商给你N+1=2.5个月。这中间有0.5个月的空间。
但是你要去一裁两审(时间成本接近2年)裁决或判决你胜诉的前提才能拿到最大这利益化的0.5个月,并且即使你胜诉你了,公司不执行,你还得走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
另外公司有手段下套让你违纪,结果是没有补偿。或者走不胜任工作,调岗等等(制定艰苦的考核标准)你自己也难受,你还没有主动权,公司解除你也是N+1(提前通知1个月,还只有N的补偿).所以综合评估,接受公司条件,让公司多给你一个月找工作时间,就多一个月五险一金,大家好聚好散,纠缠下去并不能利益最大化。为了一口气不值得。
劳动合同法第37-44条?
是什么
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 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遵守解除预告期
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
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索赔等内容。以下是这些条款的主要概括:
1. 第37条: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况,包括双方协商解除、期限届满、一方提前通知解除等。
2. 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的通知期限,一般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第39条:违反劳动合同解除条款的责任。规定了当一方未履行解除合同的通知义务时所承担的违约责任。
4. 第40条: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和经济补偿。当劳动合同的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或者无故解除合同时,可能需要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5. 第41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指出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况,如解散、依法解散、用人单位破产等。
6. 第42条: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提及了对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7. 第43条:劳动者索赔权利的保护。明确了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起索赔的权利。
8. 第44条:劳动争议处理的期限。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期限,用人单位应在收到劳动者申请仲裁的通知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
这些条款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概述,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全文来理解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