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向法院起诉请求合同不成立

法律动态 2025-09-06 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能否向法院起诉请求合同不成立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施工合同里“商议未果,可向甲乙任意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2. 若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起诉的法院,其他法院还是否有管辖权?
  3. 民事诉讼有合同没收据能起诉?
  4. 假如一个人跟老公真的过不下去了,老公又不愿意协议离婚,要求女方起诉,女方怎么办?
  5. 解除合同必须向法院起诉吗?

施工合同里“商议未果,可向甲乙任意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什么意思?怎么理解?

  如果施工合同中约定“商议未果,可向甲乙任意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属于约定不明,由于约定不明,同时施工合同属于交付不动产的合同,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起诉的法院,其他法院还是否有管辖权?

  如是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且该约定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问题的规定,就是有效的,其他法院无权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有合同没收据能起诉?

民事诉讼有合同没收据也能起诉。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合同还是收据,都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按照自己的主张列举出相应的证据,借以达到证明自己所述为真的目的。虽然,合同与收据都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但是民事诉讼对于起诉的要求采用的是立案登记制,不要求有确凿的证据。但是,如果您想要胜诉的话,没有收据可能会导致相关证据链的缺失,进而可能会败诉。所以需要提交一些可以替代收据的证据,比方说收款凭证,交付款项的见证人等等。

假如一个人跟老公真的过不下去了,老公又不愿意协议离婚,要求女方起诉,女方怎么办?

老公不同意协议离婚,是他对这段感情还有眷恋,对这桩姻缘还没有死心,对你这个老婆还没仇恨。

你要离婚,他心里不舍。他想挽救,你又倔强不依,没办法,随你便吧,让你折腾。等让你折腾够了,也许就能消停。这可能就是他的内心写照和具体打算。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两口子生气也是正常的,但他想挽回婚姻的方式不妥。

不想离婚可以,不想离婚要采取切实的行动,应该主动给你示好,表示善意。多去关心你,主动承认错误,努力改正错误,多做有利夫妻团结的事。

你说和老公过不下去了,也要反醒自己,为什么没有把婚姻感情经营好,一只它掌拍不响,往往问题不只是出现在一个人身上。要找到产生问题的根源,以源头上解决。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在以后的生活走的更顺更长。

如果不找出原因,不吸取教训,即使你们离婚了,以后的日子依旧会犯同样的错误。

就如有些人报怨老公出轨,只知道报怨,却不知道,产生的根源,为啥他会出轨,为啥没有能铲除他出轨的土壤。不如源头找问题,不如源头解决问题,谁保证离婚后再婚不会犯同样的错误?

话又说回来了,若能从源头堵着漏洞,也没要两去离婚。重新经营一段新的婚姻,重新开始,也很费精力,也不一定能经营完美。

现在不知道你们过不下去的真实理由。若真触犯了底线,对方无悔过表现,一意孤行,也支持你离婚。但离婚必需是不得己的选择,不能轻以草率使用。

不同意协议,只能走诉讼,起诉离婚时间耗时长,费精力。作为原告方,你还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赢得官司。打官司是有风险的,也有有理不会说丶不会操弄而输了官司的可能。

你要三思而后行。

你要清楚,法院是讲证据的,只有证据证明你达到离婚的条件了,才有可能准予你们离婚。若达不到条件,只能是浪费时间和金钱。

要慎重,再慎重。

解除合同必须向法院起诉吗?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但是要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否则无法解除或要承担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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