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收到侵害可以追究什么责任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人格权收到侵害可以追究什么责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属于违法行为吗,如果是,那么是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立法和司法上并未有规定或解释,因为人格尊严本为抽象。
民法学理上,有认为人格尊严是具有伦理性品格的权利,是主体对自己尊重和被他人尊重的统一,是对个人价值主客观评价的结合。
也有认为人格尊严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之一,也是一般人格权的最重要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是民事主体对自身价值的认识与其在社会上享有的最起码尊重的结合。
这几种认识基本一致认为人格尊严具有基本性和主客观价值复合性。
因此,判断自然人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侵害,不能仅考虑该自然人的主观自尊感受,更要从客观角度考虑其在通常社会范围内所享有的作为“人”之最基本尊重是否被贬损;如果是,则其人格尊严遭受侵害。
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荣誉权。
人格尊严权集中表现为名誉权。
《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人格权收到侵害可以追究什么责任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