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情形有哪些

法律动态 2025-09-14 2
你还在问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情形有哪些?今天给大家分享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情形有哪些的知识,有什么疑虑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民法典超时加班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吗?
  2.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终止时是指什么?
  3. 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是否有权终止?

民法典超时加班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吗?

超时加班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可以在三十天后离职。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提前离职的除外。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职工个人的权利,不管是否有超时加班的状况都可以随时提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不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强迫劳动者加班并且威胁到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即使用人单位超时加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也不会自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有一方的主动行为,不可能自行解除。

民法典规定超时加班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要区分具体情况 。《劳动法》规定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如果单位安排加班超过了这个限制,则违反了《劳动法》。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如果存在强迫加班,则可以引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规定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仍然依法支付加班费,那劳动者只有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迫使用人单位不安排过多的加班。如果不给加班费,则可以用这一条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30天通知,结走所有工资(包括未支付的加班费),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终止时是指什么?

劳动合同中的法定终止是指:

第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是说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那么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劳动者死亡或者下落不明者,经相关执法部门宣告上述为事实的,那劳动者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相关的劳动约定的义务,自然也就不能履行劳动合劳动,合同终止。

第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这种情况表明,该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是否有权终止?

用人单位可以在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是合法的,而且也很常见。我来说一下原因吧: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此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了,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风险较大的动作,因为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旦签订了无固定器劳动合同后,员工可能会自认为拿到了铁饭碗,所以工作不会像以前那么用心,而且容易出现消极怠工却不易处理的情况,但是这只是原因之一,不是全部。

一般来说大部分企业选择是三年一签劳动合同,而薪资是一年一涨,在两份合同到期时,一名普通的文员也已经涨过了5~6次薪,原本5K月薪的员工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已经月薪达到了7K甚至8K,而公司的用人成本大约是人员薪资的1.5倍,也就是说从7.5K的用人成本增长到了惊人的12K,而这个时候虽然员工对工作本身已经得心应手,但是同样也会在工作态度上有所懈怠,那么续签第三份合同的之后,面对逐年增长的用人成本与基本不变的人工产出,导致企业投入所获得的回报比率在逐年下降,以企业的角度来说,这事是非常不可行的,所以企业很少会在正常的情况下愿意长期用人。

当然还有一种非正常情况,企业愿意长期用人,比如公司每年小幅度提升工资,甚至不提升工资,比如我7年前的公司从我入职到5年后离职,我的工资仅增长了1000元,那么公司当然愿意用我,但是很遗憾的是作为员工的我,必然不愿意继续做一个低廉用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会选择离职,而企业也明白为什么。原因说完了,咱们再回到正题,你问这个问题是为了什么?

续签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你希望可以续签第三份劳动合同,而企业不愿意,那么就证明从你公司的角度看,你已经不值得企业按照现有的待遇继续雇佣你,所以你不要想从法律角度去强制让公司跟你签订合同,不过不是没有好处,你可以拿到一笔费用不低的补偿,因为企业不同意续签合同的话,按照法律来执行,是需要给你一份(N x 月薪)的经济补偿金,N为你的工作年限,相当于你工作了6年,会拿到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请记得为了拿到此补偿,一定不要主动提离职哈,你要是主动离职的话,这份钱就不存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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