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媳妇有继承权
父母能继承出嫁女的财产吗?
虽然很蛋疼,但是有继承权的。现实是这么无奈,穷点就影响女婿现有生活,年轻的她如果父母都健在,就一个孩子,那么她父母就有女婿在住房子1/4,真的去法院强要,一线城市几百万的房价就只能卖房给她们分钱了,孩子如果还在幼儿园,上小学就不是一类了。有钱人需要立遗嘱,没钱的更要遗嘱。
大家都知道,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除了领养的子女和继子女,他们是直系的血缘关系,从基因上来说,他们是最亲近的人。如同十指连心,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情,是谁也无法代替的。
就如楼主所问,父母是否能继承出嫁女儿的财产这个问题。因为他们的关系特殊,所以无论从婚姻法上,还是从继承法的规定上,首先,我可以明确的答复你,毋庸置疑,父母绝对有继承出嫁女儿财产的权利。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孩子长大了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帮扶父母的责任。因为,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相铺相成,缺一不能成立的特殊的关系。只要抚养关系存在,就构成了赡养关系,可以说他们是特殊的互惠互利的关系。所以,不仅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父母也有继承子女财产的权利。
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财产拥有者对确权的财产有绝对的拥有权,死后财产就变为了遗产。生前留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法律尊重财产拥有者的愿望,按照遗嘱分配遗产的继承权,由指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如果死亡者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就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父母,配偶,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平等继承遗产。由以上不难看出,父母对出嫁女儿的财产继承权是绝对拥有的。
法定继承来说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均有继承权。遗产配偶占一半,另一半平均等额继承,出没出嫁父母都有法定继承权,但有遗嘱的,遗嘱合法有效的,遵从死者意愿按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时,有未成年子女要预留其份额,夫妻共同财产处分时,只能处分一半来立遗嘱,不能影响配偶财产部分。遗嘱内容触犯法律部分时,该部分无效!例如约定可全额拿财产,但配偶在丧偶后不能再婚嫁,即触犯婚姻法那就无效!后半要求违法无效,遗嘱前述的资产还是可以拿。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头条上有很多的问题都跟出嫁女过不去,看来在大部分百姓的心中,对于女性还是有相当不平等的看待的,认为女子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旦嫁出去,就不再是自己娘家人,看来这样的观点还是大有人在,所以有必要在这儿一而再,再而三的跟大家反复强调一下了。
我们现在已经是法制社会,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地位都是平等的,绝不能因为嫁出去了,就丧失了我们本应当享有的权利。
所以对于出嫁女而言,女儿嫁出去不但依然还属于娘家的人,还是属于娘家父母的亲生子女,父母去世之后,女儿依然对父母享有继承权,反过来,父母对女儿去世之后的遗产也是享有相应的继承权的。继承权的丧失,绝不会因为一个女性是否出嫁而进行丧失。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去世一方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嘱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那么他的遗产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里面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所以父母和子女之间都是相互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都有各自的继承权,除非有特殊情况的存在,但是这种特殊情况绝对没有出嫁这一个因素。
所以,即便女儿出嫁了,如果女儿不幸去世,父母也是依然对女儿的财产享有继承权的。除非女儿生前立有遗嘱,把遗产进行特殊处理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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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继承房产时女方的娘家人有继承资格吗?
您好,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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