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和变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合同到期公司如不再续约,能否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 在公司工作20年了,已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要调岗降薪我该如何维权?
- 劳动合同从无固定期限改为一年期合同怎么改?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吗?
合同到期公司如不再续约,能否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您好,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续签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此从这个方面说您单位应当与您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不会自动转换为无固定期限。另外合同到期终止,非劳动者原因的,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
答:你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你的情况不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在公司工作20年了,已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要调岗降薪我该如何维权?
在公司工作20年了,已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要调岗降薪需要和劳动者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公司可以和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为由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从无固定期限改为一年期合同怎么改?
如果劳动者同意,是可以变动的。双方可以重新签订一个劳动合同,并注明原无固定期限合同终止即可。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是存在很大风险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合同,第三次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样吗?
我是专业劳动法律师汪正楼律师,与大家分享有能量、有分量、有质量的劳动用工法律知识。
我认为是一样的。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以及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结束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解除的核心是时间未到,而人为的提前结束,要么是劳动者提出,要么是用人单位提出,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大体分为以下种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又分为两种情形:
劳动者提出,并协商一致,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并协商一致,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者单方面提出解除,又分为两种情形:
劳动者提出辞职,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常合同期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又分为三种情形:
过失性解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非过失性解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如下图:
在清楚了解除的情形后,我们发现,劳动合同的解除并没有区分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只要达到条件后,同样可以解除。
为了消除大家对无固定期限的顾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特别将以上情形又重新罗列了一遍,而且在条文中特别写到: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从以上可以看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样的。
希望以上回答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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