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把户口迁走怎么办(离婚不把户口迁走怎么办理)
我离婚了,户口想迁走,但原公婆不让,请问?
离婚了,女方将户口从前夫家迁出,无需征得前夫的同意。如果女方因拿不到户口簿,导致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女方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女方找前夫的亲戚朋友做工作,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女方请所在村居委调解,让前夫把户口簿给女方,使女方可以正常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如果调解不成,让村居委出具调解不成的证明,拿身份证、离婚证和调解不成的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直接迁移户口。
请问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一直不肯迁走,大神们有什么办法?
女方户口不肯迁走,她自己是有打算的。很可能想离婚不离家,或者是还有复婚的打算。
你可以托好友去做她的思想工作,让她自动迁出或分户。
你还可以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派出所把你和家人的户口与她的分出来,另开一个户口薄。这样她的户口迁走与否跟你没有什么关系。
户口好解决,关键是房屋的居住权问题,只要不在一起居住,其它问题都好解决。
请问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一直不肯迁走,大神们有什么办法?
离婚了,女方户口一直没有迁走,情况可能没那么简单,或者他有的要求设有达到,或者是这地区有发展前景他不肯出走,或者他分到房产自已能居住,总之他有一万个理由不想把这户口从这里迁走,如果是房产分割他有房产,那么只要到街道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想必可能分成,具体以派出所处理为准,如果没有房产,或者租房居住,那么麻烦大了,他一直赖着也设办法,唯一办法申请法院办理了!
离婚了,女方不愿意迁户口,不迁就不迁了,离婚时你们以经把财产分清楚了,她不想迁就不迁好了,让她单独立户。你们夫妻一场,不论生活了几年,你村上、队上,如果能分到一点钱,给她就给她了,让她沾点光就沾点光,反正也没沾你的光,你也没吃亏就行了,不迁户口对你来说,不是什么大的事情。女人离了婚可怜。
谢邀!这个问题好像回答过。一是女方没有迁户口的地方。也就是说她不是不迁,是没有地方要她的户口。二是你如果嫌不好,可以到户籍办理分离户口,重新开一个户头。三是女方可能找到对象了,近期可能尽快办理,不用心急。
这个事情自己解决不太容易,最好是找派出所街道办,律师事务所出面帮你解决。这个事情必须处理,如果你的房有拆迁的可能,那会有许多麻烦事,所有一早不易迟。抓紧时间办,离婚了让她迁走户口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离婚了现在要再婚了前妻不把户口迁走怎么办?
再婚了,前妻的户口还不迁走,可以带着当时的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然后再迁移新婚的妻子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到原籍户口所属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离婚后对方拒不迁出户口怎么办,有哪些应对措施?
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这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强制要求和办理。 同时,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