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有哪些(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有哪些内容)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反悔,如何处理?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它最大的价值就是,双方一旦签字确定,双方就没有反悔的机会和余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有规定(法条链接: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接除劳动合同。
因此,你可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怎么办?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该权利负有一定的条件,既非试用期内劳动者必须提前30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这30日是给予用人单位准备招录新人准备的时间,其目的在于单位能够及时进行人员安排,避免因人员变动而导致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损失,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无需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经过协商用人单位不愿意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以在30日满后自动离职,保留离职申请书照片或者复印件,还有打卡记录,如果公司不予支付工资,可以到劳动仲裁和相关部门提起仲裁。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补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不多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非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由于约定不明,很容易发生劳动争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看,虽然劳动关系有其本身的不平等性导致双方利益的不对等性,但法律并不禁止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自由协商。《劳动合同法》在对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等情形进行强制性规定以外,还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就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些人错误地理解,只要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3.我们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中就有规定,这也与《劳动合同法》内容是一致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规定说明了不是只要是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而是在协商解除的过程中,是何人首先提出解除动议,这是问题的关键。
4.这里还要谈一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一般来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如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举证不足,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5.【协商解除】,对用人单位的提示是,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对双方解除时的劳动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且,特别是要对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以示确认。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很多情形中,只要此解除行为是要求由劳动者确认的。对劳动者的提示是,如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要注意保留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也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解除协议,并就解除后的经济补偿等待遇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自己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议条款约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之后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经济补偿、赔偿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的发生。
第一种,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中劳动者本人没有过错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协商解除也要看具体情况分析。
第二种,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承担赔偿金责任。(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已经支付了赔偿金,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种:违约金,需要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做出具体约定,待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没有约定的不需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无论解除合同形式的劳动合同均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照你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减半计算。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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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它解除是一样的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30天之后不管单位是否同意都可以离职。只不过由于个人原因提出的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你要抓住一个核心问题,是公司想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还是你想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公司想辞退你主动和你协商,那你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给你12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这个到法庭上也一样可以得到支持。
如果是你不想干了主动找公司协商,那你没有主动权,公司大概率不会补偿你。法庭更不会支持。
如果你既不想干了又想拿到补偿金,那你就要好好读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只要你的公司有上述情形之一,你完全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依据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你就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劳动仲裁起诉公司。
如果以上情形都没有,那就自己安静的走开吧。
你好,你这个事我只问一个问题,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不要经济补偿?如果你不要经济补偿,那么不用协商,直接辞职就行;如果你想要经济补偿,那么太难了,我这么给你说吧,你走可以,但想要让公司给你钱解除劳动合同根本做不到。
这个事情你需要明白一个法律常识,只有公司主动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如果你想主动找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只能以辞职的方式去做,公司是不会被动的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不可能支付这笔补偿金的。所以你要么是主动辞职,要么就继续干下去。
公司心里很清楚,你在它那干了12年,如果公司答应跟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就需要一次性支付你12个月的经济补偿,这笔钱最少也有三五万。你认为公司会白白给你这个钱吗?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你既想解除劳动合同,又想拿到经济补偿的话,说实话没有谁有这个能力帮你。
你既然已经跟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本来是好事,起码你可以干到退休。但你现在又想解除劳动合同,我想可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吧。但现在真没有办法让你达成所愿。我建议还是继续干下去,等机会,等公司主动找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机会,那时候你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经济补偿了;而这样的机会是有的,那就是你以后工作干不动的时候,公司领导就会想办法让你离开,那个时候可能会跟你谈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彼时,你的机会就来了,只不过你需要等很长的时间。
总之,你这个事只有三种选择:一、主动辞职,什么也没有。二、继续干下去,直到退休。三、先干着,等机会,等公司不要你的时候或者想要把你弄走的时候,争取拿补偿走人。最终怎么选择,就看你自己的决定了。
你好,我是喵姐,在职场打拼20年的资深HR,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工作12年,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想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对于这个问题,喵姐这么看:
1、确定要离职吗?
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了12年,那应该算老员工的,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一定要辞职呢?对于一份工作来说,你提出辞职,就相当于结婚提离婚,是不能随便提的,比较伤感情也会影响你在公司日后的发展。
所以,喵姐觉得你要首先问一下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好了要走。让自己想走的原因是不是没有解决方案,如果确定了要走,在说协商的事情。
2、关于离职协商。
(1)辞职:
也许很多人认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就不能随便提辞职了,其实不是的!喵姐想告诉大家的是:无论你签订的是固定期限的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都不影响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了,到时间公司都是要给办理离职手续的,这个和合同的性质没有关系!
所以,如果你是自己的原因提出辞职,其实是不需要协商的,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给公司上交辞职表就可以。这是法定的情况,不论是不是无固定期合同都可以这样操作。
(2)公司有辞退的意愿:
也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表示有想解聘的意愿,但是想与你协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就要好好说道说道了。毕竟在公司工作了12年,你不想走,公司想让你的走的话,必须有个说法。如果是这种情况,喵姐给你几个处理建议:
A、千万不要旷工!有些员工觉得自己在公司工作这么多年,公司竟然想解聘我,一气之下撂挑子不干了,也不去公司了,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制度完善,完全可以按照旷工几天算严重违纪,可以无偿解聘。可以说,员工就吃了哑巴亏,本来占理的事,旷工了就显得不占理了,所以第一个建议是正常上班,千万别旷工。
B、了解公司给出的解聘理由是否合法!一定弄清楚公司是以什么理由想提出解聘。
(a)符合下面三个条件之一的,企业赔付经济补偿金N+1,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给付N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b)赔付2N赔偿金:
- 企业没有合法的解聘条件,属于违法解聘,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2N的赔偿金,这也是法定支付额最高的一种补偿。
(3)双方都有解聘意愿,可协商解决:
如果企业和个人都不太想继续合作下去,都有解除合同的意愿,那就协商一致就可以,不需要非要按照法定给出补偿,只要双方都认可,可以协商一个金额,都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即可。
但这种情况下,喵姐建议一定要签订一份书面协议,把赔偿的金额、啥时候支付写明白,合同啥时候解除也写清楚,不要后期再产生纠纷。
以上回答均为原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关注头条号:喵姐聊职场,和喵姐一起畅聊职场的酸甜苦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