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检察院起诉会如何处罚
故意伤害是怎么定责?
轻微伤不怕,那是治安案件,顶多是罚款拘留,并且可以调解。轻微伤就有点麻烦了,一旦经司法鉴定达到轻微伤,那就是刑事案件了,这是公诉案件了,私下说和也不行,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你说得不详细,也不知是什么样的纠纷,是打架,还是出了事故?打架因何而起?如果是打架,肯定是事出有因,警方也要查明谁对谁错,或者双方各自的过错,对方也有过错的会减轻你的责任。但不管怎么说,把人打成轻伤的,你要赶紧去找人私下调解,主动赔偿损失,赔礼道歉,送医送药,争取得到伤者或者其家属的谅解,让他们给你出一份谅解书,说明人家原谅你了,建议从轻发落你。这样到检察院法院这一程序时候,就会争取判缓刑,不至于实刑。钱能解决的事都是小事,别怕花钱,往后谨小慎微买个教训算了。
故意伤害取保候审后,一般会判什么?
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以后,量刑看情节,可以申请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为什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唐雪而不是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唐雪案的案情我在这里不再赘述了,我就直接捞干货了。
问题中的实际问题是问为什么检察机关认定唐雪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实质上就是区分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首先我来看《刑法》中关于二罪的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来看具体的区分过程。
1.案发起因。案件起因用于判断作案的动机,双方存在深仇大恨还是存在小摩擦,后者往往不存在杀人动机。唐雪显然与被害人没有深仇大恨,不至于置其于死地。
2.作案工具。枪械、刀具显然比普通木棍更具危险性,作为一个正常人,应该认识到使用枪械、刀具对一个人实施打击,是极其危险,发生被害人生命被剥夺的可能性更大。
3.打击的部位。通常要害部位显然比非要害部位更容易致命,头部、胸部都是比较致命的部位,作为一个常人,应该认识到使用凶器对一个人要害部位实施打击,具有高度危险性。
4.具体实行行为是否有积极追求死亡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是无限度的攻击打击,还是有限度的打击,以此来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杀人还是伤害。
5.是否及时停止侵害有救助或者报警等行为,可以在一定程度反应其主观是否排斥死亡结果的发生。
当然具体案件还早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监控录像等等,主客观进行综合的判断。
唐雪案检察院认定其构成故意伤害罪主要是基于其主观没有杀人的故意,实施了持刀扎人的行为,客观上出现了死亡结果。
至于正当防卫问题是另一个方面,阿洋在这里不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