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
工伤期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影响?
工伤期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对员工自身的影响较大。 首先,员工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将存在以下的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 在工伤治疗期间,其实很难确定伤势的恢复情况,而且有些人在恢复之后还可能会复发,届时就不得不要重新做伤残鉴定。 但是,申请重新做伤残鉴定,按规定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即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再享受这种待遇。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 按规定,受有工伤的员工旧伤复发后,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 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即不再享受这些医疗待遇。 其次,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存在以下的损失: 1、享受解除或中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工伤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十六个月工资的标准;一次性就业安置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十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医疗补助金,相当于本人六个月的工资标准;残疾用具费,相当于本人六个月的工资标准。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继续支付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的工资以及住院治疗期间的工资。
单位解除合同影响工伤赔偿吗?
工伤认定后,不管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伤残补助金,接下来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即可。
如果还未认定工伤的,而且合同期未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
发生工伤后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单位,由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30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留好相关资料,如诊断书、缴费证明(发票)。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伤的,要保留责任认定书等;
3.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和法律规定进行赔付。主要赔偿有:医疗费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或是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怎么才算是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受伤的;
2.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并非个人原因导致的;
3.外勤,因工作外出受伤的;
4.被认定为患职业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小结
在工伤期间,切勿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将会失很多保障,如工作,一旦主动辞职,可能要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入。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或合同期满等原因的,则需要支付赔偿。
不影响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期间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明显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即用人单位的做法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工伤认定后,不管是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伤残补助金,接下来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补助即可。如果还未认定工伤的,而且合同期未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支付经济补偿。
发生工伤后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单位,由用人单位在发生事故之日起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30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保留好相关资料,如诊断书、缴费证明(发票)。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受伤的,要保留责任认定书等;
3.工伤认定完成后,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和法律规定进行赔付。主要赔偿有:医疗费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或是补助费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