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诉讼的并原则是什么

法律答疑 2025-08-02 22
今天给各位分享税收行政诉讼的并原则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税收行政诉讼的并原则是什么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行政诉讼流程及规定?
  2. 对税务机关加收的滞纳金是不是必须先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3. 行政诉讼法46条诉讼时效解释?
  4. 行政诉讼的审理均采用合议制对吗?

行政诉讼流程及规定?

行政诉讼案件全部诉讼流程

一、起诉

1、起诉的条件:

(1)原告认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2)被告必须明确指出具体所做的行政行为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且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5)必须提前经过了复议程序。

(6)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方式:书面形式,按照相应要求书写起诉状,才能开始诉讼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

(1)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等。原告人的组织名称住址以及代表法人的情况。

(2)诉讼的请求以及证据事实和原因

(3)根据事实的来源和内容,证人的信息。

(4)接受该起诉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体日期。

二、受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之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话,可以决定立案审理。受理与否,是要按照国家审批权对该行为审查的单方面行为结果所决定的。

三、审理

(1)审理前准备: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在立案那天起五日内,将起诉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人,被告人需要在收到那天起十五天内将有关的证据以及规范性文件交到人民法院,并且提交答辩状。答辩状通过人民法院在五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开庭时间地点需要通知当事人以及有关诉讼参与人。对于公开审理的安静,应该公告当事人姓名、案件缘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陈述行政观点矛盾:原告、被告、第三方,接着举例证明,或者物质证明,最后当事人陈述。

(3)合议庭评议和判决:在上面说讲的审理之后,合议庭的人员会进行评议,对于判决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观点,达成共识之后有院长审批。该过程不公开,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应该被记录。判决是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之后,依据事实,已法律为标准进行裁判的行为称判决。

对税务机关加收的滞纳金是不是必须先行政复议再提起行政诉讼?

是的。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扩展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46条诉讼时效解释?

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可以理解最长诉讼时效一般是五年。《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审理均采用合议制对吗?

对的。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必须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一审应当开庭审理,二审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

行政案件不得调解,必须开庭审理判决。原告可以撤诉,但是必须经法院批准,未核准的不允许撤诉。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税收行政诉讼的并原则是什么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了解更多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