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怎么办(女方想离婚怎么办手续)
我想离婚,但女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走法律途径麻烦吗?
先不要考虑走不走法律程序,离婚的条件够不够才是重要的,比如说孩子,财产,及孩子有没有服养费,离婚的理由充足吗?每一个环节弄清楚后,一致了在去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方面,只要符合条件经调解无效后方可。朋友,最好别离。为了孩子,为了家庭,慎重起见,千万不要草率做出选择。毕竟是家呵。
离婚分两种途径:到法院诉讼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
在民政局离婚,非常快,只要手续齐全,当时就能领证。相比起来,法院离婚非常漫长。现在大家都知道了,离婚多了个“离婚冷静期”,所以呀,民政局离婚也没那么快了。
作为一名专业的律师,来跟大家说说,民政局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
1、民政局离婚,首先双方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申请后,30天冷静期到期后,才可以去领离婚证。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这后头,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有一方不去领,就当撤回离婚申请了。
所以呀,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证,申请就作废!如果想要离婚,又要重新来两个月。 因此,离婚冷静期,可不只是30天,其实是60天。这个制度的确可以减少冲动离婚。
如果你在婚姻中,遇到家暴、虐待等严重伤害人身安全的情况,可以通过报警、分居、求助妇联,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方式处理。所以呀,大家别担心,这种制度会对遭受家暴伤害的人不公。但是吧,设置了这个冷静期,给了离婚的人反悔的时间,那以后离婚谈判的难度就大大的增加了。
2、法院诉讼离婚,老百姓咨询律师,尤其是女性,有时候也只是想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能够顺利的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是不会有人愿意对簿公堂的,尤其是有孩子的情况下。
那法院诉讼离婚,有什么程序呢。
首先需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证据材料,主要有双方身份信息的资料,结婚证(如果丢失或在对方手里无法取得,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的材料),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需要处理的财产、债务的资料等。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双方开庭的时间。一般法院会在立案之日3个月内出具判决书(每个地区不同,有些地区可能需要几个月才能立案)。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又不具备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想要离婚,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要隔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第一次诉讼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对第一次诉讼的被告没有这个限制)。
有人会说了,天啊,离婚怎么这么难?是的,离婚没你想的那么自由。
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办,但不能回答走法律途径是否麻烦。是否麻烦,麻烦大小标准很难把握。
本来我国的离婚途径就是两种,其一、协议离婚。其二、诉讼离婚。
鉴于问题的说明,协议离婚不可能实现,那么只能走第二种途径,诉讼离婚。
依据《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采取独任制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