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调取证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到法院法院可以让公安取证据吗?
1、人民法院认为公安收集的证据未提交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调取,不是向公安调取。如果有其他证据未收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自行收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公安机关如何调取证据?
公安机关需要申请调查令即可调取证据。
根据《高民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列条件事及其诉讼中国申请民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属于家关部门保存并须民院依职权调取档案材料;
(2)涉及家秘密、商业秘密、隐私材料;
(3)事及其诉讼中国确客观原能自行收集其材料《证据规定》赋予事向院申请调取证据权利实践事向院申请调查取证往往遇障碍,首先院审查事申请否符合律规定确定否职权调查取证证据规则。院职权调取证据规定模糊于明显符合条件采取推脱态度申请。
旦院裁定准事没其救济途径其院案少现状允许官更间调查取证选择给申请调查令式目前调查令能诉讼中国律师才能持事没权利获调查令即使持调查令关部门配合取证。
《高民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侵害合权益或者违反律禁止性规定取证据能作认定案件事实依据 所说提供电录音虽未经同意没侵害合权益没违反律禁止性规定作证据向院提供证据。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材料,并且可以根据需要拍照、录像、复印和复制。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严格保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或者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以及获取犯罪证据的技术侦查措施,应当保守秘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都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实物证据,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
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公安机关向个人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什么机关对已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资料?
当然是公安机关了呀,因为法律赋予了公安机关以侦查权。
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要全面搜集证据,既要收集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搜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
待此案侦查完毕后,会将所有案卷材料交检察院审核,有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以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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