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不再起算规定是什么

法律答疑 2025-08-11 7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诉讼时效不再起算规定是什么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再次起诉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2.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中断几次?
  3. 撤诉后时效如何计算?

再次起诉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当事人在撤诉后再行起诉的,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

对此,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撤诉后再行起诉的,诉讼时效不应中断,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其理由有三:第一,诉讼时效的主要作用是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同时也是对怠于行使权利者的惩罚。

原告起诉后又撤诉的,原告所主张的权利并未得到实现,对于这种原告对其权利行使的怠慢情形,法律并无再行保护之必要;第二,撤诉就是对起诉的完全否定,包括对起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的否定;第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也禁止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撤诉后再行起诉的,法院可以原告滥用诉讼权利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二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撤诉后再行起诉的,诉讼时效应从撤诉时起重新计算。其理由是,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起诉后撤诉是否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对此我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

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角度出发,该观点认为起诉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不受撤诉影响。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中断几次?

  诉讼时效中断可多次进行,但最长不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撤诉后时效如何计算?

撤诉后,诉讼时效应当从撤销案件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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