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可要求赔偿

法律答疑 2025-08-13 16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公司拖欠工资可要求赔偿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公司拖欠工资可要求赔偿的知识,包括公司拖欠工资可要求赔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 现在单位拖欠工资,还需要支付拖欠工资数额的25%的赔偿费用吗?
  2. 公司每个月都拖欠工资主动辞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3.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

现在单位拖欠工资,还需要支付拖欠工资数额的25%的赔偿费用吗?

现在拖欠工资已经变成常态化了,所以导致现在的用工荒招人难。加收25%的赔偿金是个很好的解决办法。只要公司有前途,老板讲信用哪还找不到人。凡是那些公司常年招人的,一定不是什么好工作。实习期一过一看不行走人了,工资少甚至有人不给钱,人走了再重新找。

所以说现在有了劳动工一天120~150的不签合同干一天给一天钱,这个全国都有。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应当支付拖欠工资数额25%的经济补偿金。

这一规定是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确定的。

拖欠工资是一件非常不诚信的行为,应当给予惩罚,加付经济补偿金就是很好的方式。

第一,劳动者就是依靠工资来维持生活的,不发工资,他们的生活怎么办?

尤其是现在的很多年轻人,身上背负着大额的房贷,每月发了工资才能够按时支付房贷,否则就会产生违约。

第二,不按时发放工资,如果没有惩罚,让按时发放工资的单位情何以堪?

这是社会的基本公平性,如果放任拖欠工资的现象,大家都会不自觉的去拖欠。过去很多单位拖欠几个月工资都是很平常的事情,随着这几年的大力整治,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少,在大城市几乎不存在。主要是一些偏远地区,劳动者维权意识不高,还存在着这样的现象。

第三,为了保护劳动者。不仅拖欠工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有很多进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克扣工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一样都需要补发,并加发25%应发金额的经济补偿金,这两种方式跟拖欠工资一样。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46条规定,因用人单位的一些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为了督促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还应当加付50%的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这就更亏了。

对于生病困难职工还有额外经济补偿和照顾。如果因生病失去劳动能力,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症加付50%,绝症加付100%。这是法律上人性化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要按照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前12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职工的月工资是包含了年终奖、加班费的,而且是应发工资。所以,大家不要少算了。

维权

如果遇到拖欠工资现象,劳动者应当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维权。劳动监察部门查实后,会依法责令企业改正。拒不改正的,会进行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还是主动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较好,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来办事。长此以往,社会上就会形成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了。

我是律师,我的回答最权威。

您所指的法律规定是指《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原文是: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该规定目前已经失效。

对于这个提问,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问题,属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二款之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一款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这个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年大于6个月的,按照一年计算,总共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除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外,如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 用人的那位除支付你拖欠的工资以外,还应当支付你经济赔偿金。如在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不支付的,还应当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办理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实务经验,劳动者在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首先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书面投诉立案,并取得立案受理单据,交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所拖欠克扣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在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的限期内仍然没有足额支付所拖欠克扣的劳动报酬时,劳动者可以据此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及加付相当于所拖欠工资一倍的赔偿金,通常都能获得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支持。

3、所说的支付拖欠工资数额的25%的赔偿费用,系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中规定,而2008年《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全国大多地方均依据《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规定来处理。

公司每个月都拖欠工资主动辞职可以要求补偿吗?

这种情况是不可能有补偿的。只要是你主动辞职的,公司都不会对你补偿。

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如果单位没有发放,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提供单位未发工资的证据材料,让公司补发该发的工资。至于单位是否能以疫情影响不发工资,这个劳动仲裁时,公司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发工资的合理的材料,仲裁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认定。

一般来讲,该公司应当补发工资,如果疫情有影响,有合理依据,工资可以适当减发。

我老公和弟弟在这个厂里上班了两个多月现在就拿到一个人四千块钱,来之前老板说好的每个月一个一万一个七千五,后面发工资的时候老板说现在活不多先少发点生活费,上班期间我老公和弟弟多次要老板签合同,老板一直推脱,还说谁找我们来的找谁签,后面找另一个找我们来的老板签的没盖公司的章,后面我们想想不放心也有好多人跟我们说这个老板很赖,我们就不敢给他做了,跟他说不做的时候他也是答应的,过完端午节我老公和弟弟去找他要工资他就开始耍无赖,跟他讲话也不理,让他算工资也不理,我老公气不过就把他东西从手上夺下来扔了,他就报警说我老公打他,警察来了我老公说了怎么一回事警察就让他给我们结工资他就说等到七月二号,我们就这样等到二号过去了,过去他就开始耍无赖了说当时答应的是两个人一万,说是另外一个老板找的我们不是他,还差我老公和弟弟一共三万六千多,他想扣掉一半的工资,这是我老公和弟弟的辛苦钱我们肯定不同意的,然后又报警警察去了了解了情况他们又打电话让当地的监察中队的人来了,都到场了他们说只能跟老板协商,他们没权利让他给工资,老板不愿协商,直接说你们去劳动局告我,去法院告我,他们让我给多少我就给多少,他知道我们打工的都要养家没时间没精力去跟他耗,最后只能同意他的做法。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不过看你公司这样一直拖欠工资,今年受疫情影响,肯定没钱的,可能外面欠的外债和贷款更多,走劳动仲裁也就补齐前面的欠款工资,后面的补偿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位。

企业破产职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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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与职工的工龄挂钩,工龄越高,得到的赔偿金也就越多。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二、企业破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公司要是破产的,因为需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此时就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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