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申请取保候审一定立案了吗
已经被取保候审还能被立案侦查吗?
还能被立案侦查的。这往往存在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有漏罪或者再犯新罪的情况下。
譬如甲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A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取保候审,但甲在取保候审期间不甘寂寞,与乙跑到临近的B市实施抢劫,被当场抓获,B市就可以以抢劫罪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局会主动办理取保候审吗?为什么?
我的答案是不一定,可能办理取保候审,也有可能撤销案件。我们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分析这个问题。
一、立案
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按照管辖范围,受理案件。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辖区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后,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予以审查、核实。在调查案件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三、侦查终结
公安机关将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可以侦查终结案件。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案件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 法律手续完备
-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四、起诉
侦查终结的案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同时将案件的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通过公安机关办案的步骤可以得知,侦查终结和起诉的标准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办理的案件达不到这个要求,对该案件继续侦查。如果已经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依照最新的司法解释,对于故意伤害案(轻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可以撤销案件。
(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律法学道”)
证据不足说明有证据,但证据达不到公诉标准。这种情况公安应该怎么办?只有一个答案,继续侦查取证。在继续侦查取证时,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不能继续羁押,公安就需要变更强制措施,人身强制措施中,期限最长的是取保候审,期限达12个月。相对于监视居住无需占用更多执行警力,自然就成为首选措施。
理论上可以,但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不会主动取保候审。
一般来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是说完全没有证据证明被指控的事实,只是说这些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无法确实充分地证明待证事实。举例来说,在我办理的一个金融诈骗案件中,我的当事人是公司的一个业务员,加入公司到案发,业务能力有限,没有成功骗到人(直到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证据都这么显示),从理论上来说,他参与了共同犯罪,但属于情节轻微,不需要起诉的情形,可以取保。但是,公安机关为稳妥起见,还是将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批捕算了,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顺利在侦查阶段把人取保出来。
在这种案子中,诈骗数额对案件的处理有很大的影响,本案用于证明我当事人诈骗数额这一事实的证据不足,的确很有利,但取保是需要争取的,公安机关不会主动放人。具体理由就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所采取的思维方式主要是控诉思维,就是对犯罪嫌疑人,先假定有罪,再往有罪的方向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得到证据,再继续往下走。
【侦查部门会主动变更强制措施的】
证据不足从字面上理解,说明还有一定证据,从侦查部门来说,至少可以理解为尚不能充分排除嫌疑。
证据不足的程度如果达不到公诉标准,这种情况侦查部门会继续侦查取证,但因办案程序规定,不能超期羁押,因而,在继续侦查取证时,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满,不能继续羁押,就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期限达12个月,相对于监视居住无需占用更多资源,侦查部门一般会选择这一措施。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了解更多关于如果申请取保候审一定立案了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