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协议后就要发工资吗

法律答疑 2025-08-20 9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签订协议后就要发工资吗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签订协议后就要发工资吗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本月工资下月领取,有法律依据吗?
  2. 当初合同签订月薪,未写明工资构成,如今在工资条上变成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是否合理?
  3.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请问赔偿的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应发合计数?
  4. 小时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如何支付的?
  5. 工厂没人签劳动合同但工资每月按时发放违法吗?
  6. 签订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社保缴费是不同的单位,这样做对单位有什么好处?

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本月工资下月领取,有法律依据吗?

这个问题有点奇怪,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本月工资下月发放,只有少部分公司的当月发当月工资的,这个也是有法规规定的。不知道你们公司为啥这样规定,实际上不用约定也可以的,你们公司这种“魔性”行为,着实让人费解!

关于工资发放是怎样规定的?

因为公司基本都是按月发工资的,那么对于工资的发放日期也有明确规定:那就是本月月底前发完上个月工资即可。有些城市会要求稍微严格一点,会提前一点。

但不管怎么严格,也都是规定当月发上个月工资,也就是你说的本月工资下个月发放领取。因此你公司这个规定本身也没什么问题,而且也不需要约定的。

毕竟一个月工作完了,公司核对计算考勤、计算工资、发放工资也都要花费一些时间。

除非是本月工资,下下个月发放领取,这才是违法的!

因此,你们公司规定的本月工资下月领取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用纠结!

在私营企业里,本月的工资下个月15号已经属于工资发放比较及时了。笔者所在的浙江金华,超六成私企本月的工资在下个月底最后一天发,遇到周末或者老板外出、出纳休假等特殊情况,缓上几天发放司空见惯。

《劳动法》对工资发放时间似乎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在现实中,即便拖上两三个月最终能发上工资,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因为拖欠工资到劳动部门投诉,多半是工资一年半载的拖,还看不到发放的迹象。对于建筑工程等最容易扯皮、拖欠民工工资频繁的领域,各个地方政府倒是有规定,比如浙江,规定各建筑公司和建设单位,需要在劳动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里预存一定金额的存款,用以保证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同时,还规定各建筑工地,每十天给建筑工人结算、发放一次工资。

从大的方向而言,很多私企拖欠或者缓发一两个月工资,虽然在某些程度上来说不是很道德,但最终能够如约发上工资,已经很不错了。至于法律方面,似乎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这些法律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工资的“发放日期”。

但是,可以理解为“当月工资”应不迟于下个月的“最后一天”发放。这样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时间,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有的单位是当月工资在下个月15日之前发放;有的单位当月工资是下个月最后一天发放(主要是私企,国企基本没有)。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应聘人员,应聘条件之一是,要求用人单位当月工资必须在下个月15号发放,并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有的要求,当月工资必须在下个月1号发放,并体现在劳动合同中。这些情况都有具体案例。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应聘者很重要,就会答应应聘者提出的一些条件,如果招聘通用岗位时,工资发放时间就以公司规定为准!

有些公司为什么规定当月工资下个月最后一天发放呢?

也有另外的考虑,主要是对离职人员交接工作的约束。

有些离职人员不配合交接工作,不移交客户信息,不结清公司往来账,不移交工程档案,没有结清向公司的借款等。公司认为压一个月工资,便于工作交接。

那么,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定本月工资下个月领取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没有,但是不违法。

当初合同签订月薪,未写明工资构成,如今在工资条上变成基本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为你的应发工资的,也就是说只要你当月满勤出勤了,没有请任何的病事假,那么你这个月的应发工资就是劳动合同上写的工资,实际到手的工资是应发工资减去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及个税就是你到手的工资。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管理需要喜欢在工资表上将员工的总体工资拆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福利补贴等。有些拆分是为了给员工避税,那么这个是对员工有利的,就不需要管了,无论工资怎么拆分,最后发到手的部分不低于你劳动合同工资就没问题的。

如果公司只是为了拆出来一部分绩效,然后每个月绩效考核都会导致你工资降低,那么建议你与公司先协商,不能降低工资,或者公司另行增加一部分绩效工资。或者你可以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齐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公司没有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请问赔偿的工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应发合计数?

首先,是基于什么赔偿。

一个月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有11个月的工资是享有双倍赔偿的。

其次,离职赔偿。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的话,用人单位是有问题的一方,需要给经济补偿金。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二条: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经济补偿金是根据劳动者在劳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超过半年,按照一年的标准赔偿。为满半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十一条中规定:本办法中的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第二章第四条:工资总额是由: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小时工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是如何支付的?

你说的小时工对应劳动法律法规里的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里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意思就是说不是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参考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只要不低于这个标准支付就是合法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

关于缴纳社保,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制定时,综合参考了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小时工工资里已经包含了社保费用,因此对雇佣小时工的用人单位不是强制缴纳社保,个人可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标准自行参保。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为小时工缴纳工伤保险。

工厂没人签劳动合同但工资每月按时发放违法吗?

必须是违法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一个月内,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定书面的劳动合问。

2、至于你说他每个月都准时发工资,这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发工资不能抵消不签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

3、你可以与你单位协商,要求他立即与你签订合同,如果他拒绝,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现在你按月领工资,证明你和同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和发生工伤事故,对你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造成损害的话,对你是不利的。

你好。建议你先确定自己和企业的合作性质,是兼职雇佣、还是全职雇佣,不然再多人解答都不一定对或者合理的帮到你。

如果是兼职,本身你们的关系就不是普通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不用签合同,但可以有其他协议作为合作与结算依据。比如钟点工、兼职地推、兼职模特、工厂旺季临时工等,很多都是只记名结算劳务报酬,没有签合同的。因为合作时间的临时性及短期性及你自身可与多方雇主同时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的情况,所以签劳动合同也是不现实的。

2.如果你是全职工作人员,那么确实需和企业敲定劳动合同。不过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与企业若已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即企业开始用你,你也开始工作了),且企业也按你们建立关系前的约定(如有入职通知书之类的书面确认的依据的话)如期如数发放工资,且依法为你缴交了社保,那么实际问题是不大的,并没有直接强硬的违法,你们的劳动关系已经依法存在了的。但是如果企业没依法为你缴交社保或就双方劳动关系没有任何书面依据(说明薪资数额与构成、雇佣期限、试用期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酬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那么后期你们会存在很大的争议风险,在企业违反劳动法时,你的维权也会有困难。所以你可以主动要求企业和你签订合同,即便没法很顺畅的成功协商与企业签订合同,那可以就上述的几方面关键信息,让企业给你一份盖章了的书面确认文件。对你后期有好处。

近期刚刚为伙伴公司处理了类似问题,大概猜到你的情况。

所以建议你可细化确定你的问题和情况,并了解企业不合你签合同的原因和意图后,再进一步提问或者找法援协助你处理。如果你还在意这份工作,能不以硬碰硬最好啦。😊

希望上述能帮到你妥善解决。

谢谢头条官方邀请作答!看来头条知道我是个心直口快,知无不言之人嘛!

首先我想告诉大家:本人并非“人社”领域专业人士。在回答网友所提出的问题时,是从情理道德和法律法规两个方面出发的。有些问题难免在“情与法”之间徘徊。如不慎在回答问题时,逢到情与法相抵触,一定以法为准,望大家理解,见谅!

接下来进入正题吧。在这个题目中,我稍稍有点疑问:“工厂没人签订劳动合同”这句话,看字面可以理解为“在工厂的工人没人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厂没有与任何一个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两种意思。我想,这位朋友应该说的是后者吧?

在此,我还要提醒大家,在你提出问题时,千万要主题鲜明,让人一目了然,别让作答者思虑题意大半天还不明问答主题!

哈哈,大家嫌我话唠了吧?实话不中听,言多会伤人,就此打住好喽!

首先,我明确告诉这位问友:工厂不给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即便使按月按时发放工资也是违法的。

有劳动合同法为依据,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反则,属于用工单位违法。

再说,工厂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与是否按月按时发放工资无关。如果用人单位既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不能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那谁会给它无偿服务呢?工厂不关门才怪哩!

朋友,像你这种问题,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直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向工厂施压,迫使其与员工补订劳动合同和做出赔偿。同时迫使工厂为你们依法缴纳相关保险和应享福利待遇。

明白了吗?你看这样子回答还满意吗?希望咱们与全国被类同案例困扰朋友们,相互交流一下吧!

没有签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企业按时给你发放工资是应该的,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弱势的,如果要求企业签劳动合同可能企业就会辞退劳动者,所以,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处理。但要保留好你在这家企业工作的证据,如有必要,可到劳动监察举报,维护你的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社保缴费是不同的单位,这样做对单位有什么好处?

感谢您对北京得众法律的关注,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更有利于约定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义务有哪些,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做些什么,出现问题该怎么解决。这些都是合同里可以约定 的。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服务、雇佣的必要环节。

工资发放:只要你在这工作,当然是要发工资 的。

社保缴纳:一个自然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所以只能由一家单位来 缴纳。有时候自然人和单位存在挂靠关系,所以,在这里工作,在另一个单位缴费也是常见的。但是这就带来了买很多问题。实质上你的劳动关系没有在这家公司,而是在 另一家公司。所以如果出现工伤等,就职的公司可能就此推卸责任,进而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可以点击我的头像,添加关注,私信我们。点击我的头像,关注北京得众法律,专业的法律维权团队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这种情况我感觉好像在回避一些关键环节,比如避税,我是猜的,也不一定对。工资发放大家都知道是需要上税的,那么你需要上报你的工资,然后根据你的工资进行税金的计算,同样社保缴费也需要申报工资,然后核定缴费基数和比例,计算缴费的金额,如果这两种都在同一个单位,那么你在申报的时候,用的肯定是一个工资基数。那么入股你分开来上报呢,你可以把工资和社保的申报工资报称两个数字,是不是也可以呢,这个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可能户有一些出入。

较好比鸡蛋不要都放到一个篮子里面一样,分开来风险会小一些,如果在交税和缴费也分开了单独执行的话,是不是也可以少一些呢。

一点想法,仅供参考!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签订协议后就要发工资吗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