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假诉讼与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怎样起诉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一、[反诉],与本诉相对,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原告向被告提起的诉称本诉。反诉是本诉被告用以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进行辩驳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
二、反诉可以在被告人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付本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用答辩状进行答辩反沂,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反诉。
三、反诉和本诉合并审理。
详情请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诉罪]以捏造成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妁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工作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5年虚假诉讼罪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以下8种构成虚假诉讼罪。
(一)以捏造的事实提出民事起诉的;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的;推荐阅读:职场人应掌握的手段(超实用) (三)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的;
(四)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债权的;
(五)案外人申请民事再审的;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七)案外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债权人在民事执行过程中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八)以其他手段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虚假诉讼如何立案?
1、在庭审中如果发现对方做虚假称述或提交虚假甚至伪造证据,应该提醒法庭坚强证据审查。也可以就对方有关虚假证据等转公安机关等渠道侦查核实。
2、在庭审中发现对方和法官有串通嫌疑,就应该申请法官回避或者申请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3、如果前面两点都没有凑效,对方有明显虚假诉讼嫌疑,法官未尽审查职责导致判决错误的,应该申请上级法院或检察院对法官失职渎职,枉法裁判等进行监察。
目前比较难,有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你去报案都不搭理你,因为他们没有办理过类似案件,你去报案他们会拿手机现场查,然后告诉你不受理,他们不管。
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这个立案应该是这样的:
1.如果是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方涉嫌虚假诉讼,那么可以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当事人如果发现犯罪线索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
实事案例;被告人不依法履行终审生效断决被起诉到法院。被告全权代理律师采用“虚假诉讼”申请反诉,立案庭立被告反诉案成立,一审庭审时被告全权代理人再次将(2015)两审时被告人同谋村民小组长擅自已国家规划名义伪造的“证明"内容作为独一证据应诉,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及另一法官法院指令到村委会调查核实事实,两人未经实证调查依法取证自主伪证已被告人“虚假诉讼”及"虚假证明"内容相一致的法院调查书证,导致一审枉法判决解除合同协议。主观具备一审解除终审判决的事实。原告不服上诉到中院,有关人员“罔顾事实"对应该依法查证的事实不调查核实,对应该依法采信的证据不予依法采信,枉法将村民小组统建竣工交由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钢架房认定为已双方签定的合同协议无关联性,并且将被告人同谋村民小组长同谋伪造的证明在判决书中认定为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所出据,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此时一个案件两个终审判决书,(2015)民终判决合同有效,(2017)民终判决解除合同协议,原告不服申请再审,再次将被告全权代理律师采用“虚假诉讼"及虚假证明”内容,一,二审采信"虚假诉讼"及“虚假证明"内容的枉法事实和证据作为再审诉讼主体。(2017)省高院以《民事诉讼法》200条第四项缺乏事实和证据为由裁定指令中院再审,2018年7月29日中院开庭审理本案,现今期待公正判决。原告已将两审枉法法官控告到检察院,今天检察长接待日回复检察院以将控告书转交到有处理权的部门调查处理,……视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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