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贷款下不来合同违约吗

法律答疑 2025-08-23 4
很多朋友对于购房贷款下不来合同违约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 开发商可以随随便便毁约吗?
  2.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办不了按揭算违约吗?

开发商可以随随便便毁约吗?

正常情况下开发商是不会随便毁约的,但是这年头特殊情况也不少,比如有些楼盘没有按时交付,甚至一拖就是几年,业主迟迟拿不到房子,去政府部门举报投诉也没有用,有的开发商因为资金问题楼盘直接烂尾了,你去法院起诉也不起实质的作用,很多时候还得求助于媒体和政府。再比如交了定金签了合约以后,房子涨价,开发商觉得亏了,要业主加价或者出一笔没有名目的钱,作为普通老百姓的业主很多时候是斗不过开发商的。

从问题描述看,买房时开发商五证齐全,说明项目前期进展是正常的,因为按照五证之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目前的发证条件,项目的形象进度一般要封顶,且已经确定了竣工日期。合同已经网签备案,也不可能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况。临近交房时,开发商突然提出要解除合同,这就很不正常,也不合逻辑。因为房屋既然已经预售,预收款又是处于监管状态,专款专用,资金方面应该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即使工程进度延误,无非就是延迟交房,开发商所承担的责任也要远小于违约。如果是资金问题,开发商也会设法自救,而不会选择主动解除合同这种损失最大的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般只有在买受人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比如没有及时付款或者按揭办不下来,开发商才能单独解约,而不需要承担责任。像这种买受人已经开始还款的情况,开发商单方解约显然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需要了解清楚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及开发商解除合同的根本原因,以便采取应对措施。如果是开发商将房屋抵押给别人了,那就属于严重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要求开发商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以内的赔偿。

合同解除,一般分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前者是按合同约定解除条件解除,后者是按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约定解除一般要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解除。

如果对方不符合解除条件,单独要求解除的,属于违约,你可以选择不同意,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不可以,你这都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房子和开发商已经没有实质性关系了,他只负责售后了,目前你的房屋属于你名下,出租出售与开发商无关,后期出售也是房管局备案更名,开发商无权和你取消合同,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房

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办不了按揭算违约吗?

谢谢邀请!

有不少人遇到过这种问题,自己有首付款,又有还款能力,为什么不给我贷款。

我堂哥就是其中一例,首付款没问题,而且也有一定的积蓄,平时的收入主要靠两口子的临工,这种临时工作没有固定的打款时间,也就没有了“工资流水”,最后只能选择借钱全款买房。

中介的责任

中介在成交某个合同之前,有义务去了解双方资质,以确保交易顺利。

您的经历中,中介有一定的诱导责任,在提前告知的无银行流水的情况下,他们还继续促成交易,显然是存在一种逼上梁山的感觉。可能他们会觉得你签完合同,定金都付了,而且也有经济能力买房,肯定是可以凑到全款。

或者他们想建议你凑全款买到之后,再让你拿房子做抵押贷款,去还借的钱。

这就是欺骗行为,保留好手机沟通的文字信息与合同,投诉到当地建委和房管局。

合同责任

合同里面有一条责任认定,大致意思是在买卖过程中,双方不得对自己的信息资料有任何隐瞒,如果因为隐瞒真实情况而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轻则赔付定金,重则会有每天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果您当时的约定是买卖双方写在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中,当然可以无责解约,卖方退还定金即可。

延伸

工资流水或者营业进出账流水,是银行审核的一个关键资料,也是为了确保客户的还款能力的最直接体现。因为银行不可能对所有申请贷款的客户去进行实地探访和了解,他们只能通过提供的资料来进行判断。

如果最后中介表示没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一定要求退还中介费和定金,至于定金怎么退,让他们去跟卖方沟通,自己尽量不要参与其中。

保留好沟通记录,跟中介的通话记得录音,微信和短信记录要保留好。

定金和中介费不退的话,直接到建委进行投诉,中介会非常害怕,如果真的因为欺诈,建委可能会直接停掉他们的网签资格,他们公司后来的成交都无法下去。

(我是老白,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白话房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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