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答疑 2025-08-30 2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移交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哪些的一些知识,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1. 经侦报案如何才能立案?
  2. 不移送起诉的法定条件?

经侦报案如何才能立案?

公安机关是否对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并不取决于如何报案,而是取决于是否有经济犯罪事实存在。

报案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济犯罪案件时,首先要撰写好报案材料,报案材料中主要应该注意一下几点:一是写明报案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文化程度、从业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等。二是被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内容同上。三是犯罪事实,包括犯罪地点、犯罪过程、犯罪手段和实施犯罪的方法、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等。四是涉嫌犯罪触犯的法律和构成的罪名等。五是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准备好各种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等。

当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接受案件后,经过对报案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初步核查后,认为犯罪事实存在,且证据确凿后,一般在七日内即可立案(特别复杂的一般30日内),并通知报案人。

首先属于经侦管辖的刑事案件,比如合同诈骗,普通诈骗是派出所管辖,职务侵占经侦管,普通侵占派出所管,总之先要搞清楚经侦管辖的具体案件类别,一般经侦接报大厅都有公诉科,该经济案件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属于本辖区管辖,经侦先受理,审核后再立案。

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经侦大队立案流程是:

1、受理

(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2、立案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不移送起诉的法定条件?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不确实、充分,并且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就不具备移送条件。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一直不移交到检察院,主要是案件没有侦查终结,或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答:法定不起诉的条件有:

1、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关于移交立案侦查的条件有哪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