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什么情况下起诉但不负刑事责任?
1、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满十六周岁的人非犯“八恶”罪(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应注意的是,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
3、属于实施正当防卫的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除外)。
4、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5、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个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不承担刑事责任有以下条件:
一、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未满十六周岁的人非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属于实施正当防卫的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防卫过当除外)。
四、采取紧急避险行为的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五种情形,即便行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种情形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
第二种情形是已经过了追诉期限的;
第三种情形是经特赦令特赦免除刑罚的;
第四种情形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行为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种情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也就是主体不存在的。
以上五种情形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也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责任的内容有哪些,哪些情况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八条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追究法律责任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不追究法律责任的,一般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公安机机关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会把相关的上诉文件以及审核的数据告知本人或者他的律师,由律师转交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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