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离婚的话还能分割财产吗
离婚协议上写了没有共同财产,事后上诉要求分割,可能性大吗?
具体能否分割要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审查判断。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二审判决离婚不离家后还能对财产分割起诉吗?
二审判决离婚,判决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即使两个人,离婚不离家,也不是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而是一种同居关系。
生效的法律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财产分割也一样,判给谁的,就是谁的,你可以放弃权利。但不能不履行义务。
即使以后发生矛盾,原判决中的财产内容依然有效,对离婚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起诉。
在离婚判决中对财产分割不服可以单独上诉吗?
一审判决离婚,双方对判决离婚无异议,上诉只对财产分割提出,仍然不能视为一审判决离婚已生效,因为只要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无论是对什么不服,都是全案都不生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夫妻双方可以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一般情况下除非对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不承担扶养义务,否则是不能在离婚之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一方担心自己的财产权益会因为对方受到侵害,双方可以签订婚后财产归属协议。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形,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若夫妻一方找到非善意的第三人恶意串通变卖房产,应及时收集转账流水、房产变更登记情况等相关证据,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承担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无论何时均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置。如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又不要求离婚,如无法定情形是不可以的。但如果出现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即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即使是婚姻关系期间,也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姻关系期间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要获得法院的支持,关键在于起诉一方能否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如起诉一方是因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也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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