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 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能主张分割财产吗?为什么?
- 律师支招: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救济?
- 如果协议离婚时一方放弃共同财产,离婚后还能要回吗?
-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却没有离婚证?
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能主张分割财产吗?为什么?
离婚协议上约定的没有夫妻共同财产,不等于实际上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证据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当然可以要求分割。根据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但适用上述规定时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一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对共同财产并不知情,另一方也没有明示有共同财产。二是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对在一方名下共有财产都是明知的,对方没有隐瞒,却签订了“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协议,视为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归属进行了确认,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再提起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法院不会支持。
律师支招:协议离婚后,发现对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救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如果协议离婚时一方放弃共同财产,离婚后还能要回吗?
协议离婚就财产达成分割约定,但是如果在办离婚登记之前反悔的,该分割约定没有生效;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了再反悔,法律还是会保护离婚协议的效力的,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同意,理论上就不能再要回去。但是,如果离婚协议里没有提及的其他共同财产,另一方仍然可以要求再分割。
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却没有离婚证?
1、夫妻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是以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夫妻双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共同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行为只能认定为离婚协议的成立,但并不能认定为生效。
2、夫妻之间自行达成的未生效的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自然没有法律约束力。既然没有约束,自然就意味着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
3、夫妻之间自行达成的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不可能成为法院判决离婚或处理有关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的依据。
4、夫妻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在诉讼离婚时的最大用途就是作为证据参考使用,如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的态度等等。 希望上述回答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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