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陕西省社会保险基数怎么样
陕西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通知,明确了陕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领取有关问题。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2014年2月之后参保的,从参保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参保居民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未及时缴费的,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补缴费的,不享受相关补贴,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年满60周岁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从到龄次月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从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60周岁当年,城乡居民可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也可以不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具体由各统筹地区结合实际确定。60周岁当年缴费的,缴费时间迟于到龄月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到龄次月起发放;领取待遇后,参保人员不能再继续缴费。
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选择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养老待遇从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次月起执行。
2025年陕西养老缴费基数?
年最高9770.64元 年最低3908.28
个体参保者缴纳多少呢?据介绍,根据我省政策,个体参保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缴费基数。根据计算,最高年缴纳9770.64 元 ,最低年缴费3908.28元。
需要提醒的是,养老保险实行缴费标准和养老金水平密切挂钩的政策,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11月1日之后缴费要收利息
个体参保者缴费标准出炉后,何时开始缴费呢?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有关人员介绍,个体参保者参保7月开始缴费,缴费截至10月31日。逾期也即11月1日之后缴费的,将收取利息。
据了解,目前由于政策刚刚出炉,一些档案托管的职介或者人才市场还没有开始办理收费,有的已经开始缴费了。
养老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省上年度在岗职月工平均工资60%-300%)比例:28%(单位20%,个人8%);
2、医疗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9%(单位7%,个人2%)另:补充医疗:¥8.00元/人/月(单位¥6.40元,个人¥1.60元)医疗保险工本费:¥10元(个人承担,包括:医疗保险专用病历);
3、失业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3%(单位2%,个人1%);
4、工伤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1%(由单位承担);
5、生育保险: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比例:0.5%(由单位承担);
6、住房公积金: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缴费基数范围:¥860.00元—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0%)比例:20%(单位10%,个人10%)。
2025年陕西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5西安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最新)
一、缴费比例:
1、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2、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
3、西安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自2020年7月1日起,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费率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32号)规定延续执行至2025年6月30日,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
4、养老保险:个人缴8%,单位缴16%
二、缴费基数:
1、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9710元的,以19710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42元的,以3942元作为缴费基数。
2、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9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6749元的,以16749元作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20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3、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为陕西省统筹管理
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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