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执行通知书需要怎么办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如何回执?
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应立即予以回执。这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等方式进行。回执应明确表示自己已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并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同时,如有可能,应主动与法院联系,了解具体的执行要求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应及时准备一份回执,包括个人信息、案号、收到日期等内容,并签字确认收到。回执可以通过挂号信、快递或直接到法院窗口送达。同时,应保留好回执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以备后续需要。回执的及时发送和保存可以确保法院及时了解到通知的送达情况,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没有收到判决书就收到了执行通知单,我要重新上诉都不行了,怎么办?
1、民事判决书没有合法送达的,不发生法律效力。 2、案件到了执行阶段,说明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已发生效力。对于已发生效力的法律判决、裁定,不能再提起上诉。 3、如果判决、裁定没有合法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我今天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收到开庭传票,却收到了执行传票,我该怎么办?
开庭传票没有收到,法院的送达程序是否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你可以问问法官,执行依据是什么,是判决、裁定还是什么,是不是对方申请支付令了,书面提出执行异议吧
还有就是是否送达过起诉书、传票,或是有没有公告送达。缺席就判的属于违反程序,就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或该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法院公告送达,就是缺席判决的。
应对办法是,在账户内存入与执行标的相应的钱,请求法院暂缓执行,并同时申请再审,当然这是在判决确有错误的情况下,如判决没错,就直接履行生效判决。
没有收到开庭传票却收到执行传票,是你手机无法拨通或不接,长期不在单位法院律师通知不到你。原告可申请公告或通报,六十之日内再没有你本人信息法院有权宣判执行送达执行书。这是法院明文规定可能是你手机换号,单位又查找不到你本人信息,六十日之內又无答辩,法院只有强制执行这是法院程序不存在法院有违法行为。一般被告信息通暢法院会下传票,像你这种情况属个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法》规定:即不出庭不提供个人信息抗诉,法院有权做出一审判决执行,除非你不服在15日内提起上诉权利,否则执行书送达15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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