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人无力还钱担保人怎么办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该找谁?
这个肯定要找你。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你既然替别人担保,这个责任你是跑不掉的,别人不还,银行找你偿还是理所应当。你还款后,你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这也就是说追偿权由银行转给了你。以后替别人担保可要小心了。对道德品行不好的人,坚决不要担保,否则,最后的损失由你承担。
应找担保人,要不然要担保人有什么用?担保人就是人家负债人挣钱了并且还钱了与你一毛钱的关系也没有,人家吃肉你连汤都喝不上,如果负债人把钱捲上跑了或者把钱转移了,亏空了还不了了都由你来归还,而且你还有坐牢的风险。常言说担保做媒后手不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我是担保人,借款人不还钱,银行不是该找借款人吗?为啥找我?感谢好友的提问,我来回答我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一,在银行贷款中,担保人是要依法承担偿还借款人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的!但是,银行还是首先还是要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的!就是打官司到法院,首先也得拍卖借款人的财产来偿还的,如果实在是无资产可执行,那就要开始向担保人进行追偿了。法律程序大概就是这样的!
二,关于借款人没有钱偿还,那就得变卖家产来偿还的,如果没有家产变卖的话,那就说明,当年贷款时,银行放贷是有问题的!如果借款人也没有家产可拍卖,那就只能由你担保人来承担责任了。如果也是没有钱偿还本息,那也就只能是拍卖家产了,这就是担保人的偿债的“连带责任”了!如果实在无财产可执行,也就只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这样就给你今后的生活造成很多限制的!
所以,在亲朋好友向银行借贷时,要考虑好,能否为亲朋好友进行担保?是需要考虑清楚的,避免到最后的追责的时候,没有心理准备的?谢谢!
银行肯定先找借款人,如果借款人确实无能力的情况下,银行才找你,这里问题来了;
银行找谁,关键问题是什么时间找?什么情况找你?
如果银行在你主合同到期担保期间六个月内找你,你的担保法律时效还在,这时候银行要起诉你,或者仲裁你,你依然要履行担保义务,即使你没有能力还款,法院也会把你列入失信人黑名单或者冻结你名下所有财产而且还会限你三高;
如果银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超过六个月找你,你的担保法律时效已经过期,按照法律规定,你的担保权自动失效,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我表达的问题核心在于,你在签字担保的时候,有没有约定担保期限,如果你约定了期限,从法律上来讲,你只履行你担保期间的义务,如果你在签担保的时候,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主合同到期后,超过六个月,谁找你都没有用了,因为法律规定,你属于免责了;
说点题外话,这年头,没事,不要给别人担保,如果你是普通担保人还行,如果你不懂担保法,成为连带责任担保,那你就惨了,正确地做担保是,你给别人担保十万借款,你必须要对方给你出十万元的抵押物和资产,你才担保,否则一旦对方还不了钱,债权人就找你担保人,无论是哪种担保,对你来说都是灾难,因此谨慎当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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