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上老婆名字离婚怎么分(房产证加媳妇名字离婚算不算共同财产)
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离婚了,房子应该怎么分配?
您好!
普遍性结论是:参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偏向于实际出资方来进行分配。
房产加名之后的产权归属
这个问题争论、讨论很多,看法也很多。
个人房产,婚后增加配偶名字,房子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份额,视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而定——共同共有,各自一半儿;按份共有,按照登记份额确定产权比例关系。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关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
一般来讲,最简单的: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以财产获取的时间维度进行的简单划分。但是,涉及到婚姻财产问题上,与财产性质、财产来源、登记情况,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例如——
- 从财产性质上看,婚后通过各自劳动付出获取的财产,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例如,工资发到个人卡上),也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 从登记情况上看,登记有双方名字的财产,属于二人共有。房产最明显: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明确规定:房屋权属以登记为准。
- 从财产来源上看,完全来自于个人财产(或者不含对方)、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视作个人财产;来自于双方财产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共同财产。
用上面后两条来套到题主情况:
- 个人房产(假设题主购房时,女方未出钱),登记在个人名下,无论婚前婚后,均属于个人财产。
- 个人房产,增加了对方名字、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则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方式
个人财产,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这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题主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两种分割方式:
- 房子无贷款的情况下。参照实际判例,多数情况下,按照登记的份额比例情况,向男方倾斜。这个倾斜力度,题主自行掌握、主张。
- 房子有(或有过)贷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能不太适用题主情况(贷款房加名比较困难,除非偿清贷款之后加名)。此时,房子分割参照上一条,婚内偿还的贷款部分(含增值),一人一半。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男方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您好,您的问题是:
男方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后,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怎么办?
陈群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帮到您。
这里涉及到婚前房屋的财产所有权,也就是财产关系和婚姻关系,要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但是又要统筹安排。
您要在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明两个方面着力。特别是要收集、整理购买房屋、恋爱结婚这两个方面的重要证据。
一、关于房产
(一)您需要证明
女方起诉要求分割的房产,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您个人全款购买,您已取得房产证,房产证上署名为您一个人的姓名。
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是因为女方以加名为结婚的前提条件。
男方希望结婚,且相信女方的承诺,所以加名。
(二)您要准备的证据材料主要有
房屋买卖合同(您与开发商为案涉房屋所签署的);
首付款证明(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或发票);
付款凭证(您的转账凭证或银行流水);
发票(开发商出具的您购房付款的证明);
如果是一次性付清,那就是一次性付清的转账证明、发票;
款项来源证明(存款,工资收入,股票或股份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等等的证明);
房产权属证明(加名前后的两本房产证,或者房屋登记信息);
水、电、煤气、网络等的开户证明和交费证明;
女方要求加名的证明(聊天记录、短信、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二、关于婚姻
男方、女方是如何结识的?
相亲,是有介绍人还是网络结识?
结识及恋爱过程证明(聊天记录,微信,证人证言,书面材料等)
结婚证;
三、您的抗辩理由
1、所涉房产是您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您全款购买。
2、加名(赠与),不是本意,不是自愿,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女方的要求,是附条件的,是以结婚并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3、女方系相亲对象,她提出结婚就必须加名、加完名立即就起诉离婚、要求分割房产,其行为目的明确、具有明显的欺诈性质。
4、婚龄仅仅一天。
基于上述理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不支持女方的财产分割要求,同时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点击“婚姻法律师姜威”头像,立刻解答你的法律问题! “要先关注哦,不然以后找不到”
遇到了这样的女人,真替男方感觉到不值,也非常同情男方,而且女方也非常不道德,加上名字不久就起诉离婚了,感觉非常有计划性,简直是在套路男方。那作为男方,遇到了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把房产加上名字的法律效力
其实,有些朋友存在这样的误解:这个房子既然是我赠与给对方的,那现在我直接要回来不可以吗?这个要回来其实指的就是撤销赠与,把婚前的房产加上对方的名字,这个行为是赠与,如果已经加上对方的名字,想要把对方的名字给去掉,就是叫撤销赠与。
而合同法对于撤销赠与要求非常严格的,只有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个情形下,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所以,你想要撤销赠与的话,你要搜集证据证明以上三个情形是存在的,法院才会支持你撤销赠与!从这点可以看出,把对方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视为免费给对方房产,一定要慎重!
二、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怎么办?
离婚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女方如此迅速提出离婚,真实匪夷所思。当然,在生活中,的确有这样的女性,以结婚,然后离婚的方式快速赚钱,通过和男方认识,感情迅速升温,在此期间索要财物、钱款,一旦目的达到,立马离婚,离婚后,继续寻找下一家。
其实,有朋友问我,这种情况难道不算诈骗吗?如果双方真的是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后不久后离婚,公安机关也没办法确认是诈骗的,因为婚姻自由,不能单独仅凭结婚时间短就认为是诈骗的,所以,公安机关基本不会立案的。
那如果面对女方这种突然起诉,怎么办?
第一、刚才说过了,在法律上男方是有权利撤销赠与的,理由就是赠与合同的目的,男方之所以赠与女方房产,就是想和女方长长久久的生活下去,但是,房产刚过户,女方就不懂声响的提出离婚,明显的和订立赠与合同的初衷相违背,所以,男方提出撤销赠与房产。
第二、既然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为了挽回家和财产损失,可以不同意离婚,以迫使女方回到谈判桌上,尽量协商出对于男方比较有利的方案。
姜威律师原创,侵权必究!欢迎关注、分享、评论、留言!
男方全款买了房子,然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随后女方提出离婚,这种情况下女方能否主张对这套房屋进行分割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男方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当如何定性?
第一种情况,如果男方是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然后在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由于房屋是男方婚前购买,所以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男方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所以,房屋就变成了男方和女方的共有财产。如果男女双方并没有约定房屋的共有比例,那么一般按照双方各占50%来处理。
此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但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并对房产进行处理,而是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来判决离婚的话。对于该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决一半的份额归女方所有。
第二种情况,如果男方是在婚后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男方全款购买的该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女方有权分得该套房屋的50%。
当然,并不是说女方提出离婚,就可以顺利离婚并且分割财产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和女方离婚,那么双方就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此时女方只能向法院提出诉讼来离婚。
而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标准,就是看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如果男女双方并没有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存在,即使女方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法院也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女方想通过离婚而分割该房屋50%份额的目的就会落空。
所以,面对这样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并不存在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那么男方也不用太过于担心,女方提出离婚会导致自己的房产被分割掉一半。
另外一点,如果女方通过各种方式欺骗男方在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在男方将女方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之后,马上就跟男方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该套房屋,那么女方的这种行为已涉嫌欺诈,男方可以报警处理。
我是@爱好法律的小胖虎,欢迎关注我,和我一起学习更多的生活法律知识!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离婚了要怎么分割呢?
谢谢邀请。婚前父母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系父母对子女的赠予,该赠予行为已经生效,子女有权处分该房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系其对自己房产的有效处分行为,且该行为已经生效。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一般法院会考虑到该房产系男方父母出资,将该房产分给男方,并由男方依据房产的价值给予女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按法律是赠与行为,粗暴的分法就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真的离婚打官司,法官会考虑房子的出资情况,婚姻长短来酌情分割房子!如果双方都没过错,女方一般会分到十到三十左右!
合法婚姻,育有子女,十年以上,如无约定,无论名下財产是来自继承,赠予,还是婚前所有,是否登记为个人財产,除却他人应有合法权益,其他均应为夫妻及子女共同財产,非过错不丧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