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理(要离婚不给户口本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男方不给孩子户口本怎么办?
离婚了,一般男方不给孩子户口本的话这种的,你可以去找居委会呀,或许给他好好说嘛,毕竟孩子要上学呢,肯定要用这个户口本呢,对不对?
你又不是说要户口本干嘛呢?
人嘛他都是也有感情的,你好好跟他说,他一般还是会给你的,毕竟你要户口本要让宝贝上学呢嘛,没有户口本的话娃娃也上不了学,你跟他好好说,一定要遇到这种事情的话一般都会给的。
女方与男方就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只能单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人民法院立案起诉,如果男方藏起有孩子户口的户口本,女方无法拿到户口本的话,女方可以拿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到派出所查户籍资料,以证实是双方生育的孩子。
不然,起诉后,法院也会通知男方提交户口本,或者申请法院调取孩子的户籍资料。
离婚后孩子户口对方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5.若孩子还未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如果父母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离婚证。2、准迁入证明。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接着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3、迁移证。持准迁入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父母是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好律师网参考
如果女方是离异,前夫不给女方户口本,想再婚女方该怎样领证?
你可以先把你老婆的户口迁回你老婆娘家,然后拿着你老婆娘家的户口本去领证。 如果她前夫家不给户口本,你可以去派出所。派出所会给一个七日告知。告知她前夫把户口本拿来给你老婆迁户口。如果前夫不配合,七日以后派出所有权直接把你老婆的户口迁走。 这个迁走是在不用前夫户口本的情况下直接迁走的。这个办法就是为了解决离婚以后,扣着户口本不给的情况。 这是在我们山东都是这么解决的。不知道你是哪里。但是应该都可以。
我和对方离婚,孩子判给我,对方不给户口本,该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在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会向被申请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裁判的后果,积极主动地做各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如被申请人仍拒不配合法院主动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则可以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