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实施细则中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是什么
行政许可受理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行政许可法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了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程序。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需要具备那些条件?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外部行政管理职能;2.依法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授予的行政许可权;3.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授权应当与行政机关的外部管理职能及范围相一致;4.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再转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对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对于您的问题,我的答案是: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外部行政管理职能;2.依法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授予的行政许可权;3.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授权应当与行政机关的外部管理职能及范围相一致;4.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再转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对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外部行政管理职能;2.依法得到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授予的行政许可权;3.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授权应当与行政机关的外部管理职能及范围相一致;4.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将行政许可实施权再转委托给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对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需要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予的行政许可权;
3.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权。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机关。从广义上讲,行政机关是一级政府机关的总称,即国家政权组织中执行国家法律,从事国家政务、机关内部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部门。从狭义上讲,行政机关仅指政府机关内部的综合办事机构,即办公厅,它是在行政首长直接领导下处理各种事务、辅助进行全面管理工作的机构。
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地方政府规章可否设定行政许可,条件是什么?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决定、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除此之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注意:部门规章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所有行政许可;只有法律才可以设定所有的行政许可; 地方性法规设定的不是临时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