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和民事权益的区别是什么[民事权利和民事权益的区别是什么意思]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和联系?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个人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只要是人,就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在特定年龄或智力水平下,能够进行合法的民事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种身份的存在,而后者是一种能力的具备。前者是人人平等的,而后者则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具备。
两者的联系在于,民事行为能力是基于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上建立的。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能够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并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其应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即能够成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民事权利能力是人的一种普遍能力,所有自然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等。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依法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即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能力是人的一种特殊能力,只有具备一定年龄和智力水平的自然人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联系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才能够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而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则不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使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准则,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总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民事权利能力是人的一种普遍能力,而民事行为能力是人的一种特殊能力,只有具备一定年龄和智力水平的自然人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使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准则。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法律规定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也就确认了其民事主体地位。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其与民事权利能力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自然人不同于法人、非法人组织,其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并非同步。也就是说,自然人虽然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由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等的限制,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力能力有什么区别,该怎么理解?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该资格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不因自然人的年龄或者精神状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故可以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如此,尚在母腹中中的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吗?为了保护胎儿的利益,《民法总则》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比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配即可。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该资格便与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有关了,并非所有自然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民法总则》中也根据年龄与精神状态将其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而其他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为年龄方面的法律规定,精神状态方面必然也是能够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
文/盐城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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