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可以上诉吗

法律观点 2025-07-26 7
今天给各位分享关于寻衅滋事罪可以上诉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关于寻衅滋事罪可以上诉吗进行详细列举解释,一起来了解下吧!
  1. 河南“打老师案”二审宣判:常仁尧寻衅滋事罪成立!处徒刑一年六个月!不得上诉!你咋看?

河南“打老师案”二审宣判:常仁尧寻衅滋事罪成立!处徒刑一年六个月!不得上诉!你咋看?

今年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年后当街打老师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我就在关注,包括一审判决、更换律师,以及如今的二审,特别是7月18日,全国知名律师周兆成接了这个案子,连续打温情牌,提出教师节常仁尧父亲代表儿子去向张清林负荆请罪的内容,我在想,如今二审已经定了,教师节还会去负荆请罪吗?

很多人当时在猜测,二审请了大律师代理后,常仁尧会不会被改判,我当时就肯定地说,不会,因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判决合理合法客观公正,因此,不会因为他请了知名律师而改判,今天的二审判决,印证了我的说法。

实际上,我依然坚持张清林当初有错,不然,不会20年后,常仁尧打他,但那个时候有特定的历史原因,常仁尧打了老师,悄悄的就行了,你还拍视频,还乱传视频,还上次传网上,实际上,从视频没有被曝光之前,张清林是默认的,没有追究他的责任,这也说明了张清林当初可能真的打的太狠了,才默不吭声。

但是,视频出来后,全国哗然,这也不再是常仁尧和张清林的事情了,而是尊师重教,教师的尊严受到挑战问题,即便张清林要原谅你、救你都没用,这也说明了一句话:不作不会死,做人不能太嚣张,常仁尧就是把自己作死的。

作为一个男人,敢作敢当,被拘留后,各种请求原谅、还打温情牌和泪流满面的、后悔不已、写《忏悔书》等,又上诉,体现出其没有责任和担当,不是个真爷们,对此,也由同情变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了。

所以,不管是一审还是二审,都没有问题,常仁尧就好好在监狱里服刑,还有10个月就到期了,一晃就过去了。

这个事情也说明,法治社会,不管是张扣扣还是常仁尧,不容得复仇。

还有不到一个月,我们即将迎来第35个教师节,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庆祝新中国七十华诞,弘扬新时代尊师风尚。 在这种背景下,常某一案翻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否则,此风气一开,必将引发教育动荡。

今天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某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常某获刑一年六个月。常某父亲得知这个消息,非常失望,关于是否申诉,他表示还需要和家人继续商量。

看到这个新闻,我特意去看了下常某的二审辩护律师周律师的头条号,想知道周大律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发现周律师除了导演了一出”忏悔信“之外,最近没有对常某案提出发布任何评论,也许周律师知道,此案的成败就这样”忏悔信“能否博得舆论的同情,能否”绑架“张老师原谅常某吧,但是”忏悔信“一出,并没有出现什么效果,反而让大家一眼就识破了它的目的。

常某打老师案,既然被判定”寻衅滋事“案,就说明它已经突破了打架斗殴的治安案件的范畴,法院只所以这么判,是因为这件事影响已经超过了个人恩怨这个小的范畴,上升到对尊师重教风尚的严重冲击,按照常某的行为,量刑标准最高可以判处五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判一年零六个月,实际上已经考虑了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危害程度了。

对于常某的老父亲的行为,周律师解释为这是”护犊情深“,是在情绪崩溃后的过激言论,不必当真!但是,一次情绪失控,可以理解,多次对媒体表示对判罚的失望,恐怕就可以理解为”真情流露“了吧,如果常某的父亲能够一开始就认识到儿子的错误,态度积极诚恳地认错,这个案件的结果也许不会是这样;常某的父亲的这种态度,也让我们可以理解常某为何睚眦必报,对于老师的打人行为,20年都不能释怀的原因了,有其父必有其子嘛!

这个案件已经出了最终的结果,不知道常某的父亲是否还打算在教师节那天,到张老师所在的学校“负荆请罪”了。

这个案件这么三番五次的折腾,其实最大的受害者是常某,毕竟帮助一个人重燃希望然后再无情地浇灭,是一件非常虐心的事情。冤冤相报何时了,希望常某和家人能够吸取这个沉痛的教训,希望全社会能够在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也希望所有老师了解自己的不当行为对学生身心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关爱学生,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家校合作,共育英才,当老师和家长、学生走向对立面时,我们的教育就彻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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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正应了我之前的判断,不管二审律师玩悲情牌还是认错感情牌,都不会影响法官的最终判决,肯定是维持原判!常某只不过是多花点律师代理费罢了!

最终最大的赢家还是律师,名利双收!

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里称:

上诉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被害人张某某,并安排他人同步录制视频,引发多名群众围观。后常仁尧又将其殴打张某某的视频传播给他人,导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且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常仁尧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说的非常清楚!这是因为“寻衅滋事罪”判你入狱的!这是因为你殴打、辱骂老师,还将视频发到网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不是打几巴掌那么简单!是严重破坏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且情节非常恶劣!

对于这一点,二审律师企图通过打感情牌,逼出张老师,好向法庭求情,好减少甚至免去刑责。

但是,他们没明白的一点是,这是公诉案件。即使张老师出来,也没有办法“帮”他了!

非常可笑的是,律师还搞出什么“常某在狱中以泪洗面”、“写下认错书”等虚伪动作来。

好在吃瓜群众不是“傻瓜”,都能看出,这不过是常某的“苦肉计”而已。

大家只要看看常某殴打张老师的凶样,就知道这事远没有那么简单。非常可恨的是,此事中还有很多脑残者,狂热的支持常某。其实,你如果支持他,你只要回家将你爸爸打一顿,然后将视频发网上即可。

估计即使你爸爸不追究你,公诉机关也会找到你!这就是朗朗乾坤之下,岂能容尔等践踏公序良俗?!

非常让我生气的是,居然有混混对我发出威胁言论!也许是我对此案发表的意见,让某些人看不惯,他们却又讲不出礼。他们便使出下三滥的手法,来威胁我的个人安全!

另外,判决常某,更是对教师、教育的支持!是消除杂音、正本清源的一次正义的判决!

我只想说判的对!判的好!

沸沸扬扬的20年殴师案终于法槌落下,课以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这在情理之中,也符合大众的心理预期。

我们知道,法律的惩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还有教化和引领的作用,而且这个作用的意义更大。在本案中,常仁尧殴打20年老师,无论是什么理由,都是不可容忍的,这是不符合社会长久以来建立的道德和法律秩序的。

这个案件,看上去是个例,因为在此以前,还没看到这样的案例,但是,作为法官,看到的不会只是单纯的法条,而是案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及其这种影响的方向。老师和学生,在实行义务教育的今天,是所有人都必然具有的关系,只要上过一天学,师生关系变建立了,所以这种关系非常广泛。

而教师和学生,是一对天然的矛盾。教师要求学生言行规范,而学生由于个性、心理、家庭的影响,会试图反抗这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将学生拉入轨道中。

在教师这些手段中,积极的有鼓励、表扬、爱心等,消极的有批评,惩戒、体罚等,有的是允许的,有的是不允许的。这样,学生和老师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些矛盾,这是无法避免的。

如果这个案件,判决常仁尧无罪,那带来的,就是直接对公序良俗带来毁灭性的冲击,这是社会道德和社会秩序都绝对禁止的。

学生长大后,只要想起老师对自己的不好,批评也好,惩戒也好,体罚也好,都可以凭借武力殴打,这将会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现象。所以,这个案子里,常仁尧一定是有罪的。我在前期的一些文章中,都进行了分析。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这个案子正赶上了一个比较敏感的时间节点,那就是高层的文件中已经明确了教师的惩戒权,这案子的判决,代表着司法上对于惩戒权的方向。所有这些因素的叠加,常仁尧获刑一年六个月合理,符合各种因素的共振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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